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肥市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 28 日
合肥市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办、省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促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围绕解决公开事项不全面、公开要素不规范问题,将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全部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完善覆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着力建成一套制度、编制一本规范、争创一批示范点,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力争在省办考评中更好争先进位、形成示范引领。
二、主要内容
(一)细化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完善公开事项标准。
1.市直各单位对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本系统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细化目录规范,编制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开事项标准。指导县区直部门梳理编制本单位目录规范,并落实监督审核责任。
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善县、乡两级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规范,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事项信息。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2.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各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及时废止。
3.规范政策解读服务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制作和服务工作机制,优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确保涉及群众、企业权益的政策解读全覆盖。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4.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结合各单位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5.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据《安徽省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三)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6.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通数据通道,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自主创新开发专题模块或应用。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公信力。
7.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作用。根据全省统一标准,县级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鼓励各开发区围绕“为企优服务”,建设对企信息公开专区,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区建设。
8.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四)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
9.完善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基层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规范开展信息公开,有条件的地区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五)创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0.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择优选择若干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县(市、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县(市、区)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示范区和示范点。鼓励县(市、区)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各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创新举措,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区、示范点。
三、步骤安排
“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完善制度(4月1日-4月20日)
各单位对照活动内容,逐项梳理完善本单位政务工作机制,并书面报市政务公开办审核备案。
(二)梳理规范(4月1日-6月10日)
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事项,细化目录规范,任务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并书面报市政务公开办审核备案。市直单位4月30日前完成本级目录规范梳理,县(市)区、开发区6月10日前完成目录规范梳理,5月20日前完成村务公开事项梳理。
(三)自查自纠(6月10日-8月10日)
各单位对照本单位目录规范深入自查,发现问题,明确措施,理清家底,彻底消除历史欠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审核排查(6月10日-9月10日)
组织各领域牵头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等人员集中审核修订各单位目录规范,及时印发《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并定期修订。组织开展对口测评、第三方测评,及时反馈各单位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整改提升(9月10日-12月3日)
市公开办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成效进行网上测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作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活动的组织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立行立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明确机构,配齐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加大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 1.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任务分工表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梳理表(模板)
附件1
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梳理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 |
对照活动内容2、3、4、5项要求,梳理完善本单位、本地区政务公开制度和流程,发布到网站,并汇总报市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
4月20日前 |
2 |
市直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
对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目录规范,格式参照附件2。汇总报市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4月30日前 |
3 |
村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效衔接 |
指导村居梳理村务公开事项及标准,与县、乡政务公开事项衔接。 |
各县(市)区、开发区 |
5月30日前 |
4 |
编制“办事一本通” |
按照省办相关要求,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 |
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
5月30日前 |
5 |
县(市)区、开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
对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目录规范,格式参照附件2。汇总报市公开办。 |
各县(市)区、开发区 |
6月10日前 |
6 |
整改提升 |
对照本单位目录规范,深入自查自纠,对2022年的信息补全公开事项、提高公开质量。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
8月10日前 |
7 |
印发《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 |
组织各领域牵头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审核修订各单位报送的目录规范。 |
市政务公开办 |
9月10日前 |
8 |
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各县(市)区完成本级专区建设,并统筹指导乡镇建设;鼓励开发区建设对企信息公开专区。 |
各县(市)区、开发区 |
10月30日前 |
9 |
创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 |
市直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选点申报,各县(市)区按照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争创省级示范点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
全年 |
10 |
调研指导 |
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
市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附件2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梳理表(模板)
序号 |
单位 |
栏目 |
公开事项 |
内容规范 |
公开时限 |
责任处室 |
责任人 |
备注(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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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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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发改委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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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
1.文件要素包括:标题、文号、正文、发文日期、有效时间。 2.文件与解读相互关联,同步发布; 3.规范性文件必须解读,且要有文字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材料; 4.提供两种形式的文件下载功能(PDF\文本); 5.文件起草处室、联系方式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规处 |
××× |
6353**** |
2.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1.文件要素包括:标题、文号、正文、发文日期、有效时间。 2.文件与解读相互关联,同步发布; 3.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须解读,建议采用文字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 4.提供两种形式的文件下载功能(PDF\文本); 5.文件起草处室、联系方式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
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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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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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