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2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增强我市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学研联合协同攻关,聚集重大科技需求,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结…

2022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增强我市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学研联合协同攻关,聚集重大科技需求,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实际,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海口市企事业单位且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等匹配条件。

(三)鼓励企业牵头或产学研联合申报。正式申报时,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职责、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四)项目产业化示范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口市内。

(五)申报单位、参加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享有良好信誉度,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截止2021年底有应结未结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六)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70%;项目承担单位为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的,须按财政资助金额不低于1:1比例配套研发资金。出具承诺函,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七)产业化类项目申报主体应拥有与专项相关的前期研发成果,并具备项目实施的相关前置基本条件。

(八)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九)企业单位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市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十)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十一)涉及生命与健康领域的项目须遵循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

(十二)其它符合市关于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有关要求及规定的。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报单位已承担(参与)2项市级科技项目且未验收通过;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验收通过;

3.申报项目已获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

(十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

1.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2.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项目;

3.影响社会协调发展、不符合国家节能降耗方向及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4.有违反科研诚信和存在失信行为的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均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专项。

二、编制说明

(一)支持项目类别:202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二)支持领域:2022年将重点支持生命与健康、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三)经费支持额度:科技计划项目按不同档次给予财政资助,其中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助额度分为两个档次:A档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B档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评审和立项时,经费不予跨档调剂。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项目评审和立项时,经费不予跨档调剂,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资助方式

1.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拨付50%项目经费,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付30%项目经费,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

2.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拨付50%项目经费,两年执行期后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经费。

(五)项目实施年限: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止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止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项目实施年限从立项时间起算。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技术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成熟性和项目产品可靠性论述等;

2.项目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包括本项目产品的市场容量、生产能力及本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3.项目实施方案;

4.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5.风险及防范,包括技术、市场风险及防范措施。

(三)按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认真编报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支出预算和经费来源预算。其中,经费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经费来源分为项目申请的市科技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自筹经费包括: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渠道货币资金。

(四)其他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有关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2022年以后的查新报告有效。

4.前期研发有关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文件、新药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6.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7.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项目组成员学历、职称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保证明等,如属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

8.项目实施需要试验和示范基地的,需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作的科研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及土地的红线图等。

9.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重大项目1:电子信息产业

方向1:电子信息制造业。支持智能电子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产品、移动云服务、新一代通信与网络设备等研究开发;支持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技术与数字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材料等核心基础产业研发与应用。

方向2: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物联网、5G技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北斗导航等产业相关技术的科技创新,以及在智慧城市、智慧物流、智能工厂、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应用示范。

申报要求:

(1)申请发明专利3件(含)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5件(含)以上。

(2)实施期间,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4)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实施期限:3年。

重大项目2:先进装备制造业

方向1: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零部件研发。以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为龙头,开展纯电动公交客车、小型纯电动汽车、新能源专用车、混合动力客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等核心部件以及电助力转向、电制动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控制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究。

方向2:智能制造与工程装备和产品研发。大力开发以人机智能交互、柔性敏捷生产等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支持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以及大型、精密、智能复合型数控机床、数控加工设备产品的研发制造。推进基础制造装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化大型施工机械研发与应用,支持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通用部件、智能专用装备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方向3:高端铝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支持航空航天、高铁轨道交通、汽车、桥梁、计算机、高性能结构铝组件、高档装饰铝组件、新能源及节能电子产品等的铝加工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的研究与产业化。

申报要求:

(1)申请发明专利3件(含)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5件(含)以上。

(2)实施期间,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4)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实施期限:3年。

重大项目3:生物医药产业

方向1: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及高端制剂研发。针对恶性肿瘤、老年痴呆、精神疾病、罕见病、肾病等,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临床价值大,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的创新药研发及其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包括:基因治疗药物、新型疫苗及抗体等生物药,作用机理清晰、靶点明确的化学药等。针对肿瘤、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点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行业技术壁垒高、临床价值大的生物类似物、原研化学药和化学仿制药;基于纳米粒、微乳、脂质体、微球等给药系统的新型注射剂、缓控释及靶向等药物制剂研发。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相关技术研究的资质等证明,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基础好、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或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

(2)项目在实施期内完成临床前研究,应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或完成关键的临床研究,获得具有临床价值的阶段性成果(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为药物后续的研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或完成临床研究,申请获得新药证书、生产批件等成果。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项目成果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3)高端仿制药及高端制剂类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处方工艺研究、中试放大生产及质量研究等;或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并获得药品批准文号。项目成果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4)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5)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实施期限:3年。

方向3:中药特色新药研发。围绕海南南药黎药优势,充分利用优势特色中药和民族药资源,重点进行南药黎药新药创制,开展并完成复方配伍、制剂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以及药效学、毒理学等新药临床前评价研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民族药新药、新药制剂或保健品的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申报要求:

(1)在项目执行期内获批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或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功能保健品食品应获得保健品食品批准文号。

(2)项目完成临床研究的申报国家新药批件。

(3)支持前期工作基础好、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或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

(4)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实施期限:3年。

方向4医疗器械及生物医学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基因检测、生化检测等体外诊断设备和快检产品(优先支持“一体化、高通量、高精度”产品),高端医学影像等大型医疗设备,其他医疗器械;生物活性涂层、牙种植体、血管支架、3D打印等生物医学材料。

申报要求:

(1)仅支持第三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产品研发、技术检验,并开展临床试验;或完成临床试验并递交申报资料,获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获得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项目成果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3)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4)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基础好、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或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

实施期限:3年。

重大项目4:战略性新兴产业

方向1:新能源关键材料与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开发动力电池关键材料技术及动力电池系统技术研发,支持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备技术、氢燃料电池材料及电池制备、高效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等新型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支持基于复合型材料的高性能光电材料、高效隔热保温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研发。

方向2:高性能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开展碳酸钙粉体改性、清洁生产等技术研究,研发优质高纯纳米碳酸钙、碳酸钙复合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和制备技术研发,开展冶炼绿色关键工艺及装备研发应用,冶炼新技术综合回收复杂多金属物料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高性能多功能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医用新材料、原子级金属材料等新材料研发攻关。

申报要求:

(1)申请发明专利3件(含)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5件(含)以上。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4)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实施期限:3年。

重大项目5:农业重大技术攻关与应用

方向围绕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技术瓶颈,开展农业新品种育、繁、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在优势农业特色产业高效生态种植和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申报要求:

(1)引进、选育、繁育(或研发)和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引进或研发和推广农业新技术,开发农业新产品,发布实施技术标准,申请发明专利,需完成其中3个(项)以上。

(2)实施完成后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辐射带动区),年新增产值3%以上。

(3)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的核心区、示范区分别达到:种植业核心区500亩-1000亩;养殖业核心区200亩以上、示范区500亩以上。精深加工业年总产值300万元以上。要求完成2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4)品种引进、选育、繁育和示范推广要有品种登记证书(审定证书)或中试报告。

实施期限:2-3年。

重大项目6:节能环保产业

方向: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水体、大气和土壤等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示范,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技术研究及示范,支持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工业、农业用地土壤污染开展生态调控、钝化阻隔、生物、植物修复技术及协同修复技术集成的研发与示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支持环境质量检测、污染监控和预警预报系统等环保创新平台构建,支持建设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平台,开展节能环保设备研发及制造化。

申报要求:

(1)申请发明专利2项以上,形成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形成创新产品1项以上,建立示范点1个以上;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3)项目自筹资金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4)项目牵头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规上企业须完成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实施期限:3年。

重大项目7:揭榜挂帅项目

方向:聚焦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铝加工产业等海口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支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公共卫生安全、城市数字化、新能源推广及高效农业等领域的开发应用,面向全国范围开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平台建设等重大科技需求的揭榜攻关工作。主要由企业、政府单位等各类主体提出实际需求,政府提供对接平台并予以立项认可及经费资助。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五、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1.新一代信息技术

A档

(1)智慧海口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应用。

(2)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金融科技、社会管理、医疗等领域技术研发、应用。

(3)基于虚拟技术的防灾减灾演示、应急救援演练、制造业研发设计、教育、医疗、农业等技术研究、应用。

(4)区块链技术在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数据资产运营等领域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示范。

(5)传感器、可编程控制器、智能终端、智能装备等关键零部件及技术研究、应用。

B档

(6)虚拟现实数据处理、场景合成、软件开发工具包、中间件等共性关键技术和专用软件研究、应用。

(7)分布式账本、非对称加密、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区块链技术研发。

(8)面向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行业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9)物联网、智能影像、超高清视频、密码技术、5G等在跨境电商、数字贸易、数字经济、农业等领域中的应用创新。

(10)动漫游戏、创业设计、影视制作、电子竞技、数字音乐等数字创意技术研究、应用。

(11)嵌入式操作系统、重要应用软件等IPv6 相关技术研发、应用。

申报要求:

  • 申请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2件(含)以上。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实施期限:2年。

2.先进制造技术

A档

(1)全生物降解塑料、生物基材料、超滤膜等新材料研究、应用。

(2)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等石化新材料和精细化工领域技术研究、应用。

(3)海洋防腐、防污材料技术研究、应用。

(4)海洋油气、矿产勘探等海洋工程装备及技术研究、应用。

(5)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及材料研发、应用。

(6)车载互联系统、人机交互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等车联网关键技术研究、应用。

(7)机械、仪器仪表、控制及材料等核电国产化关键部件研究、应用。

B档

(8)装备工业设计、数字创意设计、邮轮游艇设计、智能建造设计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9)智能驾驶、车路协同、5G网联通信、测试等智能网联汽车交叉融合技术研究、应用。

(10)炼化行业升级改造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11)太阳能,氢能,风能,波浪能、潮汐能、温差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应用。

(12)绿色环保水泥与混凝土、新型功能玻璃、新型建材等绿色建材技术研究、应用。

申报要求:

(1)申请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2件(含)以上。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能形成地方标准(含)以上或行业标准的;优先支持开展生产线建设提升、能够形成应用示范点、以及预期经济效益明显的。

实施期限:2年。

3.现代农业

A档

(1)开展热带果树、瓜菜、粮食、油料作物、特色花卉等种质资源的收集引进、鉴定评价、创新利用及优良品种选育和高效栽培模式与技术研究。

(2)开展“三棵树”(槟榔、椰子、橡胶)组培快繁、种苗繁育和林下种养技术研究;开展“三棵树”高效栽培技术研究。

(3)围绕海南地方特色畜禽,开展杂交育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高效繁殖等技术研究,提纯复壮地方畜禽品种和选育新品种。

(4)开展畜禽产业化绿色环保、提质增效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5)开展尾水处理等生态养殖关键技术研究及养殖新模式构建。

(6)开展可降解地膜的研发与应用;开展复合高效、缓释控释、绿色环保等新型肥料研究;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开发与利用研究。

(7)开展耕地有害污染物的监测评价、综合治理与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耕地地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8)开展进出口动植物及产品携带有害生物检验检疫技术及处置技术研究。

(9)开展热带特色果蔬、花卉、茶叶等的加工、生物绿色综合保鲜、冷链贮运等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

(10)开展槟榔提质、节能降耗、质量安全控制等初加工技术与装备的研究。

B档

(11)开展海南药用植物和降香黄檀等珍稀树种的良种选育与高效繁育技术研究。

(12)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综合治理。

(13)开展畜禽病虫害快速诊断检测、预防及综合防控等技术研究;开展畜禽高值化饲料、替抗饲料添加剂及高效安全药物等产品研发。

(14)开展热带水产养殖病害快速诊断检测及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开展水产养殖动物高值化饲料、替抗饲料添加剂及高效安全药物等产品研发。

(15)开展热带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高效低毒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植物免疫诱抗剂与种子生物制剂、害虫理化诱控产品和天敌昆虫。

(16)开展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装备研发及集成应用;开展节水农业新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

(17)开展种子小规模化加工过程中的烘干、仓储、包衣等关键技术、工艺流程及装备的研究。

(18)开展水产和畜禽产品的加工与质量安全研究。

(19)开展椰子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设备研发。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科研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2)引进、研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技术标准,完成其中2项(个)以上并申请发明专利达2件。

(3)项目引进、选育、繁育(或研发)和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完成其中2项(个)以上,具有较强的带动和辐射效应。

(4)农业科技示范区面积规模连片200亩以上(养殖达到规模化标准),种植面积拓展区域面积400亩以上,带动农户20户以上;

实施年限:2年。

4.生命与健康

A档

(1)开展市场亟需化学药品新型制剂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产业化技术研究;开展临床亟需、疗效确切的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的治疗药物仿制药研究;开展复杂制剂、缓控释制剂、微球、脂质体、新适应症等、新型增溶技术方向药物研究。

(2)支持开展抗体药物、血液制品等生物创新药物的临床前或临床研究,具有新结构、新作用靶点、新作用机制的蛋白类药物、核酸类药物、细胞生长因子类药物以及其它生物大分子等新型生物药物研发。

(3)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经典名方和南药、黎药等民族民间医药为基础的中药新药研制;开展中药工艺改进及质量标准提升及其深加工技术研究。

(4)开展重大疫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5)开展热带病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控与防控关键技术的研究。

B档

(6)开展沉香饮片和含沉香经典名方及医疗机构制剂开发,以及人工种植沉香的有效成分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降香心材形成机理与技术开发及应用。

(7)开展结核病等疾病诊断试剂、治疗药物等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8)开展热带雨林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研究。

(9)开展新型穿戴式、移动式、便携式、植入式、远程健康监测技术及设备研究。

(10)开展老年常见疾病防控、诊断、治疗、功能维持和康复护理及养老服务等相关技术研究。

(11)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及屈光弱视的监测、管理与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12)开展职业健康领域科技攻关。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项目实施期内在医药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实施年限:2年。

5.生态环保

A档

(1)开展海洋、森林、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时空格局表征、碳动态监测方法、碳增汇减排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

(2)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3)开展流域-近岸海域水体、水量和水质、水生态与服务功能的综合调控、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监测、健康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4)开展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5)开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推进节水创新技术、产品、设备应用。

(6)开展垃圾分类的后续处理体系和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研究及应用。

申报要求:

(1)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装备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科研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实施年限:2年。

6.公共安全

A档

(1)开展针对重大疫病的检验检疫安全保障技术、综合防控技术、病毒溯源及快速检测技术备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

(2)开展食品安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B档

(3)开展灾害性天气观测资料综合分析、灾害发生机理及预报预测技术、影响评估、综合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

(4)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综合应对关键科学技术研究。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安全生产事故防治、防灾减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

(2)研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实现应用示范 1 项以上;研发的装备/产品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且达到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申请或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3)形成并获得国家标准部门采用的快速检测方法标准1件以上;申请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开发相关软件、APP或智慧监管系统1项,建立应用示范点1个以上。

(4)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相关的新增产值或新增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2年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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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口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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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批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仪器类)的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79期创新创业大讲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创新动能和活力的客观需要,《中华人民共...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浙江省科技特派团帮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8 11:26 浏览次数:588次 根据省功勋荣誉表彰领导小组《关于省科技厅2...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沈阳市大学科技园备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输出和科研人员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专家拟提名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候选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

2023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公示

2023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共收到提名项目493项,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

关于公布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江西·赣州)和(江西·景德镇)获奖名单的通知

赣科发高字〔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厅积极推动赣州市、...

关于推广发布科研院所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宣传力度,营造全省创先争优、学鉴推广的浓厚氛围,我厅梳理总结近年来我省科...

关于公布江西省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赣高企认办〔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公布江西省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赣高企认办〔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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