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促进我省汽车消费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20〕684号)、《关于调整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54号)、《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19〕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2〕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审核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等程序,已完成申报审核。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 68616217(业务咨询)、68616367(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
2.2021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明细表
3.2021年度通过验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情况表
2021年度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清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