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聚焦区域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聚焦区域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开展宣传,展现成都商务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精神,服务国家和全省战略部署的决心意志和担当作为,助力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二、服务内容

(一)围绕双城协同开放发展开展宣传

聚焦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共建国际消费目的地为着力点,对联手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成渝消费”全新IP,以及共建“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和“成渝—欧盟”“成渝—东盟”合作平台等进行宣传,展现“双城”经济圈消费魅力。

(二)围绕都市圈深度融合发展开展宣传

聚焦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以推动同城区域重点任务清单落地为落脚点,对成德临港、成资临空、成眉高新技术“三区三带”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等进行宣传,展现“双城”经济圈建设产业支撑和开放合力。

(三)围绕“干支”联动协调发展开展宣传

聚焦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以持续推进蒲江县、都江堰市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切入点,对做优做强郊区新城、联动开展农商对接和电商助农等进行宣传,展现“干支”深度交流、资源互通和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场景。

三、宣传要求

(一)服务期内在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刊发2个版面(可拆分使用),提供动态信息推广不少于40次,其中联动重庆市级媒体开展信息推广不少于5次。

(二)宣传承办单位应加强舆情监控、危机应对处置和正面引导。

(三)宣传承办单位须组建团队,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执行工作,不得擅自透露敏感信息。

(四)本宣传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及相关资料,归成都市商务局所有。服务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5%,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剩余35%。

(二)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四)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40万元(大写肆拾万圆整),财政资金。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市商务局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取消。市商务局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无记名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项目承办确认通知书。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2年6月21日9:30,在成都市政府第四办公区A107会议室(蜀锦路68号)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61883728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插图附件1:综合评分明细表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插图附件2:比选报名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6月14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成都市政策

成都市政策频道,专属于成都市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四川省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成都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成都市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管委会)科技、组织、教育、人社、农业农村、科协等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高新技术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经申报揭榜、专家评榜、立项审议等程序,我局拟于2024年对6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项目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推荐单位: 2024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项目(详见立项公告成科规〔2024〕4号)...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推荐单位: 2024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已批准立项(详见立项公告成科规〔2024〕4号),...

2024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第一批科技金融资助立项公告(成科规〔2024〕4号)

附件1-2024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立项公告 附件2-2024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金融资助立项公告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次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技计...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4年绿色低碳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碳中和绿色技术...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拟推荐2023年四川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和企业家公示名单

根据四川省科技领导小组暨中国西部(四川)科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和企业家评选...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应急安全领域“揭榜挂帅”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经申报揭榜、专家评榜、立项审议等程序,我局拟于2024年对1个...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四川省科普活动月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4年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

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第八批拟支持名单公示

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第八批拟支持名单公示

市商务委关于公布第一批上海市促进外商投资全球伙伴名单的通知

市商务委关于公布第一批上海市促进外商投资全球伙伴名单的通知

2023年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专业服务机构动态评估结果公布

2023年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专业服务机构动态评估结果公布

关于市商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本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市商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本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