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0]2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把财政投入形成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中省直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机构(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参加2021年度评价考核范围为管理单位拥有的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服务活动的各类科研设施和仪器;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以下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服务活动的各类科研设施和仪器,结合运行、开放情况采取自愿参评方式;本次评价考核不包括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检测、计量、检定、认证等。
二、考核内容
根据各管理单位的整体情况,对本单位2021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使用、共享服务成效、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自评价,按照附件要求内容填报相关材料。
三、评价考核
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通过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予以后补助支持,调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评价考核工作流程包括: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现场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价考核由吉林省科技厅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由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承担。各管理单位登录吉林省大仪平台(www.dbi.com.cn)的账号和密码以及评价考核相关的电子文档请联系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领取,QQ群:99690284(大型仪器信息核查)。
(二)2022年7月22日前,各管理单位完成评价考核工作,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dxyq@163.com。
(三)请各管理单位严格把关、真实填报相关数据,确保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为了切实加强我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工作,我们将建立联络员制度,每个管理单位至少指定一名熟悉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现状的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信息表。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杨明晔 联系电话:0431-88973273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0431-81818197,13944832718
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科技厅科研园
2号楼南门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附件1: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附件2: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单位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3:2021年度开放共享数据汇总表
附件4:2021年度开放共享服务记录汇总表
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6:参考材料(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表)
附件7:参考材料(不适用于开放共享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类别)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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