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科技局,各地(州、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实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教〔2019〕19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13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科技局,各地(州、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科技局,各地(州、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实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教〔2019〕19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