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8日

 

 

 

 

 

 

 

 

 

 

南府办〔2022〕33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

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8日

 

 

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

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和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素有“中国绿城”之美誉。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承接自治区“南接”中国—东盟国际大通道、“北联”、“西合”云贵川西部陆海新通道、“东融”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全方位发展新格局,南宁市部署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等建设,着力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和物流枢纽,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和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方面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基础,拥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

“十三五”以来,南宁市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进入全国经济50强城市行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8%,全区经济首位度较2015年提高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全区比重由2015年的24.5%提升至28.4%,完成经济发展总量和质量双提升,强首府战略实现良好开局,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通过科学有力、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出台了系列做大做强建筑业的政策措施,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大企业减税力度,全力推动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南宁市建筑企业抓住机遇,加强创新,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南宁市建筑业年总产值实现一千亿到两千亿元的跨越,成为全市经济社会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支柱产业稳步发展

2016年至2020年,建筑业作为南宁市的支柱产业,抓住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机遇,保持稳步发展,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从2016年的1185.42亿元至2020年的2237.4亿元的飞跃(详图1—1)。在核算GDP的九大行业中,建筑业排在工业、其他服务业、金融业之后,位居第四,高于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作为全市经济支柱产业作用进一步加强。

图1—1. 南宁市“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产值统计(数据来源:南宁市统计年鉴)

(二)监管服务双管齐下。

南宁市规范了建筑业市场秩序,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十三五”时期,通过出台各类建筑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黑名单”管理以及施工现场评价等制度,并依托南宁市建筑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了建筑业诚信信用管理力度,“动静结合”评价企业主体信用,使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相互促进,实现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全覆盖,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日趋完善,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南宁市全面使用了房建市政工程电子招标系统,已经实现施工、监理电子化招标投标常态化,大幅提高工程项目交易效率。南宁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已基本完善,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三企入桂”、“强首府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简化了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

(三)龙头企业加速集聚。

2020年南宁市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中,特级资质企业共8家,占全市总数1.6%,完成产值共996.57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44.54%;一级资质企业共106家,完成产值共766.57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34.26%。在南宁市特级、一级企业中,全年产值超百亿企业共5家,合计完成总产值920.93亿元,同比增长20.2%,对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贡献率达51.87%,拉动全市产值增长8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南宁市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1151家,比2015年翻两番,占全区总量的41.06%。“三企入桂”新签约工业项目共103个,投资额共1238.99亿元,南宁市借助自贸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国家战略机遇,开展专题招商,持续攻坚推进,外资项目再上台阶,“三企入桂”新签约工业项目共103个,投资额共1238.99亿元,累计服务华润、绿地、新加坡丰树等94个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兑现落实13家外资企业奖励,奖励资金582.15万元。

“十三五”时期,南宁市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支持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好的骨干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和整体竞争力。2020年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位居国内省级建工集团公司队列第三位,全市建筑业发展势头迅猛。随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南宁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全国各地建筑企业纷至沓来,中建八局、中建五局、中建三局、中铁四局、中铁二局、中铁十八局等一批全国建筑龙头企业纷纷在南宁落户。源源不断的活水引入,持续为南宁市建筑业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四)政策引导优化营商。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相继出台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7〕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7〕1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南府规〔2017〕30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南建规〔2018〕5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自治区住建厅等五个部门关于在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南住建〔2020〕51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在用地保障、规划鼓励、税收和信贷融资、诚信评价机制、建设管理规定等方面逐步形成了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政策体系。另外还发布了《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南建规〔2018〕5号)、《南宁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南住建〔2019〕258号)、《南宁市新建建筑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21〕2号)等文件,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设计要求和审查、设计文件审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装配式预制构件应用等内容进行说明,明确了现阶段南宁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技术路线。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南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范管理、产品质量保证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五)试点示范成效显著。

广西从2016年推广装配式建筑以来,南宁市作为综合试点城市,按照“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发展思路,积极培育了多个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并取得有效成绩。截至目前,南宁市已投产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共17家,在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共69个,在建的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961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凤岭片区和五象新区核心区划为试点区域,集中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连续两年组织实施3批次装配式建筑试点建设。同时,在土地供应环节上,落实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地块。

2017年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批为第一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20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广西景典钢结构有限公司获批为第二批国家级企业类产业基地;景典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建工五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获批为2019年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万德铝模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广西易筑南宁隆安华侨管理区生产基地获批为2019年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广西建工集团南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武鸣建筑产业现代化构件生产基地、广西万德南宁隆安华侨管理区生产基地、广西新峰钢构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钢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广西建华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获批为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南宁市玉洞大道南北侧道路工程(那黄大道—龙岗大道)(高环—龙岗大道)段、地铁壹号城3#、5#楼、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景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实验楼项目、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项目获批为2019年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广西建工集团南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PC生产厂房获批为2019年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综上,南宁市(含县区)共计获评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企业类产业基地、10个自治区级装配式示范基地、6个自治区级装配式示范项目。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保持零事故,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从2016的75.9%大幅攀升至2020年的85.4%。建筑业高速发展也带动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多个工程项目相继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的质量奖项,其中2019年南宁市获得2个鲁班奖、13个国家优质工程奖、83个自治区优质工程奖;2020年获得3个鲁班奖、12个国家优质工程奖、92个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质量奖项的数量和质量均在稳步提高,所获工程质量国家级奖项数量逐年创历史新高。

(六)绿色发展品质提升。

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在设计阶段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2020年12月,南宁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共228个,总建筑面积3099.13万平方米。

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南宁市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率为100%,建筑节能施工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率长期保持在99%以上,在全区保持领先地位。“十三五”期间完成建筑节能111.74万吨标准煤,超出自治区下达105.5万标准煤的任务要求。

坚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南宁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的建设工作,示范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共计52个,应用面积301.56万平方米,在全区1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中,南宁市项目数量上占全区示范市(县)总数量的14.4%,达到130个,面积占比达到15.4%,达到485.6万平方米。在所有项目中,太阳能光热技术应用项目共88个,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项目共45个,实现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规模化。此外,南宁市通过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中的节能一体化示范工作,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并结合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把关,形成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的常态化。

积极引导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以自隔热砌块、节能门窗、建筑遮阳、可再生能源等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雨水回用、节水器具等节水、水资源利用技术,浮筑楼板、隔声砂浆、隔声涂料等室内环境质量控制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

(七)建筑产业初步建立。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重点布局在邕宁区五合临港产业园区、青秀区伶俐工业园区和横州市六景工业园区,明确以这三个园区作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集中区,以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为引领,加强深化设计、物流运输、机械制造、吊装安装及产业工人培训等全产业链体系建设。三个园区已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列入园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对象,共引进了广西华润集团、北港集团、广西景典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民筑友集团等国内大中型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入园投资建设,还有一批企业正在积极洽谈落户相关工作。

随着大中型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加入市场,为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的形成发挥了较强的带动作用。至2020年底,南宁市装配式PC部品部件基地已实现投产7家,形成了年产70万立方米装配式PC部品部件产能。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园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205.13亿元,建成钢筋深加工智能工厂、糖机压力容器设备制造基地、钢结构基地、建筑装配式研发中心和糖机研发及实验中心。以建筑装配式研发中心、糖业研发中心为基础,依托信息平台、物流平台、电商平台、金融平台等,搭建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研发、生产、仓储、物流运输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材料配送平台,打造国际先进的糖机设备制造生产基地。2019年5月广西华润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构件厂项目开工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的全产业链。建设5条自动化PC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预制内外墙板、叠合楼板、阳台板、空调板、遮阳板、楼梯、凸窗、梁、柱、双皮墙、双T梁板、装饰构件及市政构件等,打造成为全机械化生产、自动化控制程度在国内领先的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示范基地。

南宁市组织开展了装配式建筑项目调研服务,将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纳入项目施工、验收监督管理,形成了常态化监管模式。同时,积极推进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管控机制的建立,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装配式建筑监督管理,主要采用在预制部品部件中增加二维码标识,运用在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出厂、运输、吊装、维护等阶段的方式,达到预制部品部件全过程可追溯,使得装配式建筑材料、构件的生产质量有了更好的保障。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市场规模小优势难以体现。

近年南宁市建筑业迅猛发展,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237亿元,但广西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规模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装配式建筑仅占新建建筑面积的4.47%,远落后于全国20.5%的平均水平。南宁市2017年~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4.47%~13.05%(详图1—2),而且部分项目还属于钢结构厂房和加油站,全区的装配式部品部件市场未能形成规模,成本未能通过规模效应进行摊销,导致装配式建筑优势尚未得到体现,较于传统建筑有60~120元/平方米的造价增量。我区目前已出台的提前预售、容积率补偿等扶持政策亦未能弥补装配式建筑增量成本,且由于缺乏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等多方面原因,装配式建筑速度快、质量好等优势尚未体现出来,因此建设单位缺乏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动力。建筑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明显,上下游产业链没有打通。“人机料法环测”六大生产要素市场没有形成规模效应、聚集效应,建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方法有待创新,建筑工人流动性大、素质不高,工程机械市场发展缓慢,设备存放场地零散且租金昂贵,设备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低,设备维保市场服务严重脱节,建筑材料市场鱼龙混杂,工程质量检测重视不足,检测结果缺少大数据支撑及公信力,这些问题最终以工程质量问题表现出来。

 

 

 

 

 

 

 

 

图1—2. 2017—2020年装配式建筑与新建建筑占比(数据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产业发展不均衡。

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市场需求不足,装配式建筑发展不平衡。一是产业基地分布不平衡。二是产能和需求量不平衡,出台的装配式建筑政策落实不到位。现有的生产基地年实际产量仅达到设计产能的10%左右,出现严重的生存危机。三是基地与项目的关系不平衡,未能协调处理好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与产业基地建设之间的关系,徘徊于先建产业基地还是先确定试点项目,导致产业基地建设进度缓慢。

(三)适宜技术体系有待完善。

南宁装配式建筑不断探索完善适宜技术体系。目前的装配式建筑以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三板”体系应用为主,还未能发挥一体化设计、装配化施工带来的效率提升。混凝土竖向承重体系、装配化装修等技术实践应用较少,对材料性能、连接技术和结构体系的基础研究不足,混凝土竖向构件连接质量检测、叠合板楼承板轻量化等技术仍然有待提高,影响了质量与效率的提升。同时,南宁市建材工业基础较薄弱,部分部品部件缺乏本地化供应,也对装配式建筑体系的成熟应用产生一定障碍。

(四)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

从资质等级来看,2020年,南宁市在库共有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共8家,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共106家,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共180家,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共203家,分别占全部企业数的22.94%、36.22%和40.84%,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多(详图1—3)。从施工能力来看,全市三级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合计159.13亿元,仅占全部总产值7.11%。其中,完成产值低于一千万的企业52家,完成产值低于一百万的企业18家,7家企业完成产值均为0。从新签合同来看,全市三级企业新签合同额合计139.23亿元,占全市新签合同额比重为5.31%,其中多达30家企业新签合同额为0。资质等级是建筑企业在抢占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中重要的先决条件。这些低资质企业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面临停业注销的压力,生存现状艰难,不利于全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图1—3. 2020年在库建筑业资质企业情况(数据来源:南宁市建筑业和新型建材产业链供应链调研报告)

 

(五)专业技术队伍力量薄弱。

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本土高尖端人才储备流失严重,广西籍外地院校回流率低,本土著名院校如广西大学土木工程系学生留邕率低,保留人才激励政策不足,复合型科技领军人才缺乏,人才总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行业发展要求。截止到2020年末,南宁市建筑业企业从业人数共44.04万人,同比增长6.64%。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共5.14万人,同比增长12.56%,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仅为11.68%,现场施工人员共23.45万人,同比增长17.87%,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为53.25%(详图1—4)。现场施工人员普遍学历较低,技术水平不高,而高级管理、技术复合型人才、新型建筑工业化应用工程师(即熟练掌握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技术、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施工、预制构件制造、工业化装修)、技能型产业工人短缺,建筑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影响企业承揽工程能力,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图1—4. 2020年建筑业人员构成情况(数据来源:南宁市建筑业和新型建材产业链供应链调研报告)

 

(六)产业协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在设计阶段,由于缺乏装配式建筑设计思维,设计标准化程度较低,模块化设计应用较少,一体化集成设计水平较低。同时在实施阶段由于企业经验不足,管理能力和产业协同能力偏弱,设计与施工协同衔接不周全,造成设计与生产、施工的脱节,难以体现出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应用价值。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缺乏精益化施工,缺乏全过程组织管理和技术优化集成。建筑全装修推进难,提高装修品质和降低运维成本效果不明显。

(七)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宣传范围不够广,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社会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尚浅,尚未形成各方共同关注、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行业主管的各级负责同志对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义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分工责任不明确,缺乏督察和考核机制,缺乏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评价,未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未形成工作合力,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此外,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大量产品质量难以把控的游牧式小作坊生产的构件冲击市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全面推广造成了不利影响。

 

第三节  发展机遇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供给侧改革的潜力和机遇十分巨大,同时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及挑战增多等复杂形势变化。建筑业作为南宁市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也必须适应供给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家对建筑业节能减排的要求不断提高,面对人口红利的消失,建筑业生产方式粗放,劳动力短缺,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性价比低,中间交易成本高,企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困扰建筑业企业和行业整体发展。由此,在提升建筑业效益、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更凸显由新型建筑工业化引领的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转型机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6.1%。疫情对建筑业影响主要体现在用工荒、人材机价格上涨,工程建设成本增加,工效降低和工期延误等方面。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给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包括提升建筑业应急保障能力、优化建筑业生态体系、促进市场与行业的规范重组,推动建筑业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机械化安装方向转变,为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变革动力。

(三)加大新基建成为经济增长点。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基建逐渐成为投资的新亮点。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2021年南宁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数据产业加快卫星遥感、5G、地理信息等产业发展和应用,加快布局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加快发展云计算、人工智能、空间信息等产业,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五象新区、高新区、青秀区等数字经济集聚区。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完善土地储备及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加强规划编制与土地利用统筹联动。加强财政金融联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由“互联网+”向“智慧+”转变,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许可证。

随着国家对新基建的投资权重增加,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大新型建筑工业化在新基建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比例,推动产业链协同升级是未来建筑行业拉动产值的有效切入口。

(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转型升级。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9月22日举行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正式宣布,中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22日,国家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对双碳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筑业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支柱,整体产生的碳排放约占全国社会总体碳排放量40%,其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于我国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

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建筑业实现绿色建造、低碳循环发展的主要途径。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应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统筹考虑建造与使用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全面推进南宁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五)产业升级聚力强首府战略。

围绕南宁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铝精深加工、林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六大千亿产业布局,通过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能够彻底转变南宁市建筑业以往低科技建造水平、高劳动力成本的粗放竞争模式,将工业化生产和建造过程与信息化紧密结合,应用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模式创新,注重提升劳动者素质,注重塑造企业品牌和形象,打造优势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群,构建良性建筑业产业生态圈,从而逐步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使南宁市成为引领全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

(六)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

南宁市发展定位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关键节点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枢纽城市,是双向沟通中国和东盟的前沿和窗口城市,也是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城市。南宁市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一方面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学习全国领先的建筑行业企业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培育优秀人才,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进程,深度融入国家内需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建筑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另一方面扩大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产能合作,加快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东盟”跨国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鼓励国际技术合作和资源合作,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优势建筑企业;从内外两方面为南宁市加快构建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七)新经济发展要求科技创新。

以智能、绿色、泛在为特征的通用性重大技术突破,对建筑业发展方式带来革命性影响。加强跨行业、跨领域的新技术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融入数字广西建设,提升智能建造水平,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功能化、服务化转型发展,向价值链的中高端跃升,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将是南宁市建筑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和新趋势。

(八)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战略。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指出: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南宁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规划统筹,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

突出乡村振兴“形、实、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结合地域风貌特色,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加大对装配式农房创新技术的研究,发展安装快捷、可重复拆装、可分层建造、与智能化结合的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加快科技振兴,支撑广西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水平扩大开放合作,深入落实“三大定位”,促进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积极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全力实现“两个建成”,全方位开放发展,不懈推动“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及南宁市十三届党代会“六个全面提质”具体要求,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建筑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力,以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手段,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为目标,创新突破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涵盖科研、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加工、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南宁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将南宁市打造成为中国西部一流建筑业强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设计、开发、生产、施工、科研、检测等企业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二)示范引领,转型升级。

继续培育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总结和积累建筑产业发展经验,由点带面,示范引领。在关键技术、质量安全、绿色低碳、数字赋能、精细化管理方面不断优化,注重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和效益。

(三)开放融合,协同创新。

围绕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着力引进外部创新资源;强化部门协同、园区协同、县区协同,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活力。

(四)面向需求,远近结合。

立足产业基础和优势,面向未来,围绕产业发展和培育需求,坚持“补链强链、产业聚集、转型升级”的工作方针,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推进“传统产业高新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新型技术现代化”,形成具有特色的现代科技产业体系。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改革创新、南宁渠道、乡村振兴、中国绿城、民生保障的“六个全面提质”。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在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大都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枢纽城市、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四个城市”建设中迈坚实步伐。“十四五”末期,全市建筑业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产业结构实现整体优化,建筑工业化程度达到西部强市水平,智能建造领域科技创新取得较大进展,绿色节能建筑实现稳步发展,建筑市场秩序治理有效,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总体目标。

结合强首府战略,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总体目标要求,以资源节约低碳循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目标,强化科技创新和系统集成应用,统筹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示范、规模推广评价的全链条管理,抓好科技创新要素,取得一批前瞻性、引领性、实用性科技成果,显著增强行业科技创新的供给和支撑能力,为推动城市绿色发提供科技支撑。

完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引进先进的技术、资本和管理,打造建筑产业园和智慧制造基地,推动“人机料法环测”产业要素的规模聚集、技术研发和优选提升,淘汰落后生产力,解决建筑业“两低一高”(劳动生产率低、建筑产品性价比低、中间交易成本高)的问题,加快南宁市建筑业工业化、数字信息化步伐,推动产业链发展,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

到2025年,实现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建设覆盖西部陆海新通道、环北部湾及东盟片区的区域性建筑业总部基地、产业链枢纽和工程结算中心,将南宁市建设成为西部建筑业一流强市。

(二)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目标。到2025年末,全市建筑业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

2.发展布局目标。以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为引领,科学合理建设一批绿色建材产业园区,支持宾阳县人民政府建设高端玻璃产业园,支持武鸣区、马山县、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建设碳酸钙精深加工产业园区,支持伶俐工业园区、五合临港产业园区、六景工业园区等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部品部件、装饰装修材料,推动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发展。

3.产业链发展目标。构建建筑业产业链着重围绕建链、补链、拓链、延链、强链的“五链”目标,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建筑业产业链优化升级。引进先进技术、资本和管理,重点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在建筑业的发展应用、绿色建材、新型墙材、铝精深加工、系统门窗、高端玻璃、新型防水材料、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引领技术研发和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末,培育2个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区(含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2个装配式预制混凝土+钢结构产业基地、培育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基地。

4.市场主体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配式产业基地、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等龙头企业,在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建筑装饰等行业形成以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为主,以骨干专业承包企业为辅的配套完整的建筑业产业结构。到2025年末,打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1家、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6家,新增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3家以上,新增勘察设计集团综合资质企业5家,新增监理综合资质企业5家。

5.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推广“三板”为基础,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末,力争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5%;国有投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全面推行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探索建筑全装修,对装配式建筑提出占比50%的全装修要求。

6.数字信息化发展目标。建立满足市场要求的建筑业“人机料法环测”要素交易服务数字化平台,为广西本地及进驻广西的企业精准提供人、材料、机械、金融等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中使用BIM技术应用比例至2025年不低于80%。

7.试点示范目标。培养一批示范企业,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效应,有效带动全行业发展。培育5个以上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5个自治区级装配式示范项目;培育3个南宁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企业 和5个南宁市级装配式示范项目作为典范引领。

8.绿色节能建筑发展目标。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对现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农房。到202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低碳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规模化发展。

9.建筑垃圾减排目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路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

10.高品质绿色新型墙材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发展节能高效、生态环保、便于施工的自保温、复合保温、保温与装饰功能一体化墙材,装配式部品部件等节能绿色墙材产品。

11.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三企入桂,打造人才培育平台,坚持以开放包容、海纳百川姿态,吸引区内外人才来邕创新创业,积极鼓励引入各大学的专业毕业生(特别是广西籍)入邕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培育有国际视野的建筑业企业家、高层次人才,树立行业领军人物。同时培育熟练合格职业技能的产业技术人才。按期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低于95%,建筑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率100%。到2025年,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3个,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数量1万人次以上。储备新型建筑工业化职业资格人才不低于7000人,同时储备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基础知识的在校学生2000人。

12.科技创新目标。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完善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链建设,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格局。南宁市内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绿色建材应用技术达到区内先进水平。

主要目标量化指标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目标 备注
1 产业规模 全市建筑业年产值 ≥5000亿元 约束指标
2 产业链发展 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区(含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个 约束指标
建设装配式(PC+钢结构)产业基地 ≥2个 约束指标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基地 ≥1个 约束指标
3 市场主体发展 行业主营业务年收入达5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1家 约束指标
行业主营业务年收入达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6家 约束指标
新增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 ≥3家 约束指标
新增勘察设计集团综合资质企业 ≥2家 预期指标
新增监理综合资质企业 ≥5家 约束指标
4 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35% 约束指标
国有投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 50% 约束指标
装配式建筑中全装修应用比例 50% 约束指标
5 数字信息化发展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中使用BIM技术应用比例 80% 约束指标
6 试点示范 新增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3个 约束指标
新增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3个 约束指标
南宁市装配式建筑示范企业 ≥3个 约束指标
南宁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5个 约束指标
7 绿色节能建筑发展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100% 约束指标
8 建筑垃圾减排 新建建筑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 ≤300吨/万平 约束指标
9 高品质绿色新型墙材 全市新型墙材产量与墙材总产量比值 ≥92% 约束指标
农村新型墙材应用比例 ≥35% 约束指标
高品质新型墙材示范企业 ≥8家 约束指标
全市新型墙材企业年固废资源化利用量 ≥300万吨 约束指标
10 人才培养 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95% 约束指标
建筑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率 100% 约束指标
新增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3个 约束指标
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数量 ≥1万人 约束指标
储备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才 ≥7000人 约束指标
储备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基础知识的在校学生 ≥2000人 约束指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快建筑业全产业链转型升级

 

(一)建立生产要素全景图。

以南宁市建筑业各社会团体组织牵头,通过专业市场份额统计、调研企业合格分供商等形式,披露显化出一批优秀本土企业,共同参与研究制定行业政策和工程标准,提高本土企业的话语权和核心竞争力。

以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南宁市建筑业各社会团体组织和本土建筑业企业,对南宁市建筑行业及其全产业链进行广泛调研,编制南宁市人“机料法环测”生产要素市场上下游产业链全景图,鼓励产业链中各企业进行联动发展。

稳步打造“南宁建造”品牌,推进建筑业上下游产业链“建链、补链、拓链、延链、强链”工作目标,推动南宁市成为中国西部一流建筑业强市、覆盖西部陆海新通道、环北部湾及东盟的区域性建筑业总部基地和产业链枢纽中心以及工程结算中心的工作进程。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推广应用本土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牵头,研究制定适合南宁市实际工况条件的有品质、有价值的建筑工业化技术路径、结构形式和产品。支持企业加大应用基础研究、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投入,鼓励外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组织及其他投资主体来南宁市开展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活动,共同参与建设领域重点联合攻关项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共同承担全市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引导企业通过开展战略联盟、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储备,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推进建筑业技术更新与创新,实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政策。

打造高层次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坚持示范引领,共建高端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加强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国家级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高端创新资源,设立集产学研为一体的分支机构,加快建设产学研融合的科技创新产业基地。

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本土化的制造设备发展,重点开发创新设备、废旧设备再造再生产,鼓励企业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提高智能建筑、建筑流程和施工管理信息化水平。

切实提高科技进步对行业发展的支撑能力,逐步形成以创新驱动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与建筑业转型升级,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进程。

(三)提升标准化水平。

鼓励本土设计、生产、施工等单位参与编制《钢结构建筑主要构件尺寸指南》《预制混凝土构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选型标准》等编制工作。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标准化宣贯培训专题讲座,引导设计单位实施标准化正向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方法,逐步将定制化、小规模的生产方式向标准化、规模化转变,引导生产企业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就构件和部品部件的常用尺寸进行协调统一,将标准化理念贯穿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的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营维护全过程。

(四)加快智能化升级。

由南宁市本土市场的电子信息和建筑工程企业共同推动建筑业智能化升级,鼓励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运用,构建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研发平台,大力推进智能施工设备及智慧工地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推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墙面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桩基施工、密闭空间作业等现场施工环节,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加强建筑机器人、无人驾驶(远程遥控)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应用。提升施工装备系统的智能感知与信息融合、智能控制与优化决策能力,逐步形成有南宁特色的智能建造、智能建筑设备部件制造、智能建筑服务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智能建筑产业体系。

由南宁市本土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区牵头,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行动,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制造业深度融合。

(五)建设产业化集群。

以南宁市本土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区牵头,以建设“强首府”要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园区企业的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将建筑机械设备一体化、智慧基础产业、建筑服务贸易、交通物流等产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生产进行深度整合,逐步形成以南宁市建设提供生产要素保障并辐射周边片区的生产制造集群。

由大型建筑业企业牵头,探索一条具备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能力的多元化发展道路,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收购有较高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市政公司等,向相关产业环节延伸,将并购企业转移到南宁市注册并实体化运作。培育能够打通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原材料供应、工程检验检测、机械租赁和维护维修、运营的全产业链核心骨干企业团队,形成有南宁特色的全流程现代建筑业产业链,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建造和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发展。

推进建筑服务行业本地市场差别化竞争,外地市场抱团式合作,优化建筑技术服务结构,提高建造设计技术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在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深化分工,扬长避短、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把各自优势变成整体优势,提高南宁市区域资源整体配置效率。

(六)探索全装修发展道路。

鼓励建设单位与装饰装修企业在有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住宅项目全装修和装配式装修发展道路,研究主体结构与机电设备的协同施工要点。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鼓励研发集成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为打造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菜单式全装修奠定基础。

(七)建筑产业链“优上游、强中游、延下游”。

以政府引导大型企业牵头,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开发区区位交通、产业基础、环境容量及土地、原材料等资源,以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为引领,科学合理建设一批绿色建设产业园区,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优上游、强中游、延下游”,上游重视规划统筹,重点发展规划设计、机械租赁、建筑材料等环节;中游巩固提升房屋建筑施工,重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积极开发专业工程施工、海外工程施工;下游重点提升检测、物流运输、物业服务水平,有序引进房地产企业,积极发展家用电器、家具家居、门窗、地板等配套产业。新型建材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上游做强机械设备、铝材等环节;中游补齐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短板,做强玻璃、水泥等产品,积极发展碳酸钙精深加工产品;下游补齐家具、家用电器等短板,提升检测质量及信息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市场建设

 

(一)建立生产要素数据库。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人机料法环测”要素数据库,将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理念融入“人机料法环测”生产要素产业集群建设中,建设基于大数据的行业监管体系,培育数字化施工品牌和建筑专业咨询服务商,通过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机制。组织内部宣贯,贯彻落实弹性管控和“让渡权利”给市场和信息系统的原则,提高决策和监管的科学、效能和精细化水平,为建设、咨询、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全过程的产业链和“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要素的供应链夯实基础。

(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以有助于构成产业聚集、产业升级、构成新经济增长极为重点,引进拥有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行业领先建筑企业及部品部件企业落户南宁,同时用市场化手段帮助企业提高信用融资能力。以南宁市龙头企业牵头,加速推动建筑信息“智慧建造”BIM平台建设工作,构建人机料法环测要素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和中介超市。各城区住建行政主管单位应编制招商实施细则,出台奖励、补贴政策,解决配套用地问题,灵活利用土地资源为建筑业企业和服务贸易园区建设配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公寓,充分发挥政府公信力和信息数据源中心能效,营造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建筑业的生态圈,推动建筑产业园和智慧制造基地发展。

(三)生产资料本土化。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配合,筛选出一批本土骨干企业,强化其内生动力,拓展优势业务环节,向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动生产、设计、施工等生产环节控制和本土化集中,同时培育一批能够提供建筑材料和构件供应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新电商,提升南宁市建筑建材产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通过促进生产资料本土化,结合引进外地先进建筑业企业落户南宁,切实提高本土资源利用率,推动本土企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和精益生产发展,加强竞争力,同时减少产品运输成本,降低建设项目建安造价,增加地方税收,保障售后服务水平。

(四)加强市场信息监测。

结合南宁市住建局建筑信息“智慧建造”BIM平台,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管理体系。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完善、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并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建立联络机制,保障各级平台数据一致性,切实提高市场信息检测数据质量。

拓展建筑信息“智慧建造”BIM平台的应用范围,对产品生产、流向实时监管,定期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施工安装企业实施联合抽查。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规招标投标、违法分包、无证和越级承包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实时监察。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对设计、审图、监理、施工等企业通过信用管理工作抓建设质量,加强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明确信息采集责任,信用信息公开,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建设良好市场环境。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牵头,探索拓展建筑行业新市场,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利用建筑信息“智慧建造”BIM平台对各生产单位产能进行实时监控,合理分配产能。制定并落实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促进产业链升级相关的扶持政策,并探索出建筑材料质量按等级标准评价的发展路径和实施体系,以评估可量化、可对比及可溯源为原则,引导参建各方合理评估建筑材料使用及售后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组织协调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发展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降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企业对政策扶持的依赖,解决劳动生产力低、产品性价比低、中间交易成本高的问题,推动建筑业市场环境优化,逐步建立建筑材料“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氛围。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确保避免产能浪费和恶性竞争,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到2025年末,全市建筑业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的工作目标。

(六)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牵头,以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为宗旨,筛选出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发展意愿高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组织这些企业赴外地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主动和央企、国企结成联合体,参加本市和大湾区大型项目投标,扩大企业影响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建立行业企业库和日常联系服务制度,以社会团体组织牵头,积极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对入库企业在资质升级、上市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产值和税收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信用分值等奖励,为企业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供服务。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逐步构建以南宁市为核心,具备区域跨度大、竞争力强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到2025年末,打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1家、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6家,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0家以上,骨干专业承包企业10家以上,勘察设计集团综合资质2家,监理综合资质企业3家。培育5个自治区级示范基地和5个自治区级示范项目,作为典范引领。

 

第三节  推动建筑业全产业链绿色发展

 

(一)启动碳达峰行动计划。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南宁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碳排放峰值及达峰路径”研究,在发展改革委部门的前端规划框架下,联合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并依托科研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高校及产业的力量,成立专家小组,并组织1~2家科研机构、1家高校、1~2家建筑业重点生产企业参与编制碳排放峰值测算研究报告及完成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并形成碳达峰实施路径报告,为南宁市明确碳达峰值年份,制定实施南宁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助推广西实现双碳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从项目立项、审批开始,明确绿色建筑要求,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要求全建筑业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落实。推动全市实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重点加强设计、施工、验收阶段节能管控,确保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开展村镇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应用示范,在建筑领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或服务体系,促进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健康发展。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及竣工验收监管制度,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普及新标准体系下的低星级绿色建筑,引导企业项目积极向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发展。

(三)加强绿色建材推广。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鼓励本土开发、设计等单位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大型综合型企业在绿色建材推广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在自开发项目中优先采用集团内部生产的部品部件。

由行政部门牵头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针对暂无信息价的新型绿色建材和预制部品部件,加强对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宣贯工作,与传统信息价机制形成互补,建立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综合计价体系。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可循环可重复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性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形成试点工程。严格禁止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加快淘汰生产能耗高、有空气水土污染隐患的落后建筑材料,及时研发、推广落后建筑材料的绿色替代建材。

(四)推广绿色建造体系。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生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推进落实,促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开展绿色建造示范项目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实施体系和评价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严格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建立推广机制,将示范项目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做法及时在本地区推广,扩大示范影响。到2025年末,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的35%以上,培育5个示范企业和5个示范项目,作为典型引领。国有投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探索建筑全装修,对装配式建筑提出占比50%的全装修要求。

积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广“三板”体系,其他城区、县(市)分步骤划定区域范围,逐步推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属于新外环高速范围内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墙板,鼓励使用预制外墙板。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发挥装配式建筑综合试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建筑中优先采用钢结构,研究完善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措施,为全市全面发展钢结构建筑提供技术和经验支持。

探索现代木结构建筑发展道路,鼓励发展轻木、重木、混木、钢木结构。鼓励木结构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研发使用区内木材作为原材料的集成材,开展现代榫卯结构、防腐防蛀、防火隔音等木结构建筑技术研究,完善木结构标准。支持使用现代木结构部品部件改造传统木结构建筑,提升传统木结构建筑宜居和安全性能。在建筑工程中大力推广木龙骨非承重墙体。

(五)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鼓励本地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由行政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推行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控和再利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筑垃圾中,工程垃圾及装修垃圾占比5%左右,建筑工程渣土、弃土占比70%~80%,拆除建筑垃圾占比20%。2025年底,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第四节  推动建筑产业数字化发展

 

(一)加快数字化应用。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联合社会团体组织、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加快建设本土化工程机械产品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的工程机械产品身份识别系统,明确工程机械产品自身的性能、参数等指标,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工程机械行业在维保、流通、交易、评估、定价、监督等多环节的统一标准及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工程机械行业,提升工程机械产品的可靠性、耐久性、环保及安全性。建立专业化的工程机械租赁市场,建设一批工程机械租赁企业维修保养厂房,确保工程机械的安全性能及提供后期维保服务。

由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由社会团体组织、电子信息、设计、生产、施工等单位,建立建筑行业施工设备机具等生产要素基础数据库,统筹各类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报价与质量信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工程机械数字化智能化制造相结合。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动全产业链协同、系统化集成设计体系,推动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及信息化,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智能制造/成型钢筋)、产业化互联网平台建设、物联网,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联盟、钢结构、木结构、PC等。鼓励本土生产、设计、装修、施工等单位,大力推进 BIM技术在项目中的规划、勘察、正向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维等全过程集成应用,完善制定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统一标准,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的发展探索工作。建立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据库,集成项目网上报批报建、技术认定、设计审查、跟踪管理等功能,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中使用BIM技术应用比例至2025年不低于50%,实现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统一高效管理。

(三)建设数字化平台。

鼓励本土社会团体、电子信息、设计、生产、施工等单位,建立建筑行业施工设备机具等生产要素基础数据库,统筹各类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报价与质量信息。以南宁市龙头企业共同牵头,搭建全市统一的建筑产业生产要素共享和交易平台,将总承包单位和供应商紧密地连接和融合起来,高效共享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立专业化的工程机械租赁市场,推进建设机械租赁企业维修保养厂房,确保工程机械安全性能。

 

第五节  加快建筑业工程管理模式升级

 

(一)加快推动“放管服”工作。

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进一步加快行政主管部门的“放管服”改革进程,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尽量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降低中间费用,提升建设单位发包方式自由度,清除阻碍企业自由流动、公平竞争的各种市场壁垒。

(二)加强政策落实监管。

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项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城区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适合管辖属地的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每年组织4次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实施路径,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技术市场,形成制度化的监管体系,增强市场发展信心。

(三)创新组织管理模式。

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总承包制度程序,积极配合编制全区统一的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管理办法,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提供政策支撑。鼓励设计单位牵头,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延伸。

通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法规,编制南宁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细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和内容、各单位责任和义务。根据试点项目经验,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与服务合同范本、服务人员配置和服务质量检查标准等指导性文件,建立有序的工程咨询行业市场。

(四)建立工程管理质量保障责任体系。

完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相衔接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质量管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标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质量监督巡查工作,探索“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巡检+采购社会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综合检查机制,委托具备监查服务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等社会企业,配合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全过程监察工作。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曝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作用,将各城区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城区建设领域执法考评内容。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制定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责任、义务和事项受理、调查处理、办结时限等内容。紧扣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原则,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增强工程参建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第六节  强化建筑业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实施审批制度改革。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开展政务服务优化专项工作,推进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制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资质审批环节,探索试行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建筑业资质。试行放宽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对满足要求的建筑业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围绕优化流程、精简手续等方面出台改革政策,助推更好营商环境。

(二)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控制现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重点检查连接节点施工质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将各项检查制度化,编制通用生产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新型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生产、运输、存放、安装的安全要点,施工安装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城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对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三)建设行业监管平台。

进一步完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归集,健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及时公示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加强与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桂建云”等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工作,实现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全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管理平台,围绕“深耕实名制管理核心、打造互联互通大监管”两大重点内容,把实名制覆盖从农民工延伸到项目管理人员,完善平台功能,服务好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同时加快与建筑业各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深入应用5G、AI等新技术,实现建筑业全面数字化监管。

(四)加强生产风险防范。

进一步强化生产单位的生产风险防范意识,探索出科学合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利用先进数字化技术提升安全预控能力,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智能装备研发,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大数据、广覆盖和便捷性、准确性等优势来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力量。加强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管理能力,制定统一的起重吊装、大型预制件安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措施,制定风险管控清单,推广施工安全标准化。建立危险源辨识体系,生产机械设备安全管控,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发挥生产风险防范预警功能。

(五)加强建设质量监管。

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组织牵头效能,加深生产、施工和检测等单位工作配合,共同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建材质量管理办法。加快推行质量认证制度,对建材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能力、检验试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设计安装一体化能力等进行的综合评价,切实规范全市建筑建材生产应用管理,提升建材质量与售后服务。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建材的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对新型建筑工业化建材实行驻厂监造制度,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的建材质量追溯机制,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工程实施质量监管,探索建立工程后评估反馈机制,引导项目建设单位自主评估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针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客观分析和总结。

进一步加强施工安装质量监管,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社会团体组织、设备制造单位、教育培训单位,强化作业人员的安装操作技能,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参建五方共同组织,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工程安装质量监管控制点,针对复杂安装工作组织参建五方会审,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安装质量。

 

第七节  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体系建设

 

(一)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培训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的技术管理团队和高级技工,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鼓励采用“项目+基地”培训方式,加强政校企联合,升级装配式工人实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双方共同确定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向人才培养规格,以企业合作项目为载体构建课程体系,将合作企业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的设计、生产、施工先进技术纳入教学内容并编写成项目化教材,按照项目活动步骤开展项目教学,缩短人才到岗适应期,切实培养综合实干型人才。至2025年,按期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低于95%,建筑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率100%。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3个,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数量1万人次以上。

(二)制定人才保障政策。

鼓励各城区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工作生活津贴、生活补助和免费健康体检政策。研究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限价房政策,对全市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市级高层次人才,优先安排调剂政策性住房名额。研究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子女就学政策,针对广西籍外地985、211院校毕业回邕和本地院校毕业留邕且从事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工作的高尖端人才制定专项扶持政策,为新就业的人员提供发展平台载体和服务帮助;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对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突出贡献后,可按市级高层次人才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标准进行扶持。进一步吸引人才定居南宁市,保障人才定居南宁市相关利益,为首府南宁市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提升专业人才储备。

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分布合理、有创新活力的建设科技人员队伍。充分利用南宁市“1+6”等人才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对建筑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合作,开设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相关课程,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对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的兴趣和信心,提升在校学生人才储备量,重点提升广西大学等211高校的人才储备。由政府部门牵头,加大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作为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宣传,鼓励建筑企业和企业员工自主探索,加强对建筑行业的数字化人才队伍的重视程度,人才梯队的培养和沉淀,也是南宁市建筑行业发展出数字化产业的基础保障。培养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转型意向,提高在职技术人才的储备量。到2025年,储备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从业条件和职业资格的人才不低于70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储备4000人,复合型人才储备2000人,高技能人才储备1000人;同时储备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基础知识的在校学生2000人。

(四)优化人才管理机制。

以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牵头,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与配置、激励与保障的人才管理机制。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管理机制,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新格局;二是坚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人才管理方式,变“管理人才”为“服务人才”;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人才培养引进与经济社会发展链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四是坚持业绩与能力导向,制定人才评价标准;五是坚持价值导向,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人才流动与配置机制;六是坚持贡献导向,优化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第八节  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

积极指导南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立足南宁市物业服务行业和协会实际,探索推进“党建+物业服务”工作模式,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聚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搭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机制,着力破解物业小区治理难题。

(二)加强物业行业监管。

一是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政策标准。二是做好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三是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指导督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使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用信息。四是开展2021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五是推进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上线使用。六是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工作。

(三)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一是开展“美好家园”小区的创建工作。二是着力处理物业矛盾纠纷。三是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好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五是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工作。

(四)推进“智慧物业”建设。

提升物业管理智慧化、数字化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节能环保、智能家居、安防监控、停车服务等领域提供智慧化服务,建设智能小区,丰富居民数字生活体验,发展数字家庭,提升“智慧物业”在社区治理与便民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五)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提质扩面与创新融合。

一是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突出党建引领,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去理顺、规范、支撑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发挥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

二是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设托幼、养老、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是拓展物业服务新空间新领域,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协助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等。

(六)强化企业培育,促进行业发展。

推动南宁市物业服务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培育物业管理企业,到 2023 年,实现规模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达 70 家;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达120 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南宁市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建筑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建筑产业化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协同多领域、多部门共同推进南宁市建筑产业化发展。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落实建筑产业化发展推进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发展问题,并抓好落实。将建筑产业化发展推进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增强政府、市场、行业透明度和协调性,促进行业交流、管理和宣传。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建筑产业化对实施强首府战略的现实意义,真正做到解放思想、担当实干、思路灵活、成效显著。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加大放管服力度,减少限制性行政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开展建筑行业及其产业链大规模调研,提高本土优秀企业参与研究制订行业政策和工程标准,提高本土企业的话语权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  加大政策保障

 

(一)深化政策落实。

南宁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产业化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强化扶持政策落实。强化招商引资,积极引入强竞争力企业落户南宁市,在项目立项、用地保障、资质运营、项目审批、项目管理、住房保障和子女入学等各环节明确鼓励性措施政策。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按照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的方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的方式建设。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19〕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综合效益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20〕26号)要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贯彻落实优化土地要素,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二)加大金融政策扶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要求,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开展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设立专项基金。对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给予贷款贴息、退税等政策优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对经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智能建造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术装备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智能建造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投向智能建造领域。

根据《南宁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南府规〔2020〕32号)要求,在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提升资质,激励企业增长创收,鼓励企业创建精品工程,鼓励企业立足南宁市发展等方面,均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

(三)加大环保政策支持。

支持施工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严格落实《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公示,鼓励各地对施工现场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的施工企业给予奖励。

(四)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广西及南宁市重点研发计划,将绿色建材新产品研发与试制等纳入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向,推动科研项目支持建筑产业化发展。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奖补、科技创新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等政策,对在建筑产业领域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支持。

(五)加大激励政策支持。

对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和智能建造的要求及政策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项目评优活动,对国家、自治区、市级示范项目,或主动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技术的项目,或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技术上获得突破的项目等给予奖励。建筑业企业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项目建设,并按要求落实建造方式的,予以诚信加分。

 

第三节  加强交流和宣传

 

(一)加强经验交流。

定期发布推广建筑产业化的科研成果、技术和产品综合公告,总结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践经验,举办各类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或基地现场观摩会、建筑产业博览会和专业论坛,广泛交流建筑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实践经验、成熟技术。构建国际化创新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推进开放合作,营造南宁市良好的建筑产业发展环境。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政府、媒体、公众与企业相结合的宣传推广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作用,建立答疑解惑机制,增加与公众的互动,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宣传手册、经典案例分析、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普及建筑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宣传建筑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优越性,宣传物业服务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工作典型事迹,提高公众认知度,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共同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印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和产业链升级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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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宁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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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南宁市选拔赛暨第七届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获奖名单公示 南科示〔2022〕24号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2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28号)文件精神,南宁市科学技术局联合青秀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七届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8月29日,大赛组委会组织7位专家评委对24项晋级决赛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共评审出20项获奖项目,其中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各10项。

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名单公示 南科示〔2022〕23号

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南科规〔2021〕1号)规定,对2021年度的163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止。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南宁市选拔赛暨第七届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决赛企业名单公示 南科示〔2022〕21号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2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28号)相关要求,南宁市科技局与青秀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南宁市选拔赛暨第七届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2022年7月20日至22日,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对晋级复赛的项目进行现场分组评审,按复赛成绩排名推荐24项拟晋级南宁决赛的项目,其中成长组、初创组各12项。

关于下达2022年南宁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南科发〔2022〕7号

现将2022年南宁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第一批项目下达给你们,项目共45项,下达财政科技经费2280万元,2022年拨付经费1885万元。其中重大科技项目11项,科技经费1260万元,2022年拨付经费1030万元;重点研发和科技基地项目34项,科技经费1020万元,2022年拨付经费855万元。

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南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南科发〔2022〕8号

现将2022年广西南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项目共5项,下达财政科技经费560万元,2022年拨付经费450万元。

关于拨付南宁市科技计划历年已结题项目尾款的通知 南科通〔2022〕131号

根据《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2号)和《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南科规〔2017〕3号),“一遍天种猪核心示范区高架无抗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等6个历年科技计划项目已通过验收并结题。按照合同约定,现拨付项目尾款财政科技经费共计65万元。

关于申报南宁市“人才飞地”的通知 南科通〔2022〕133号

为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在国内外创新活力较强的城市打造引才育才平台,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南科规〔2020〕4号),现组织申报2022年南宁市“人才飞地”,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和组织申报。

关于征求2023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修改意见的函

为加快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和引导全市科技创新活动,加快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地建设提升,根据《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2号),我局在2022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

关于下达2022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第五批)的通知 南科发〔2022〕9号

现将2022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第五批)下达,共2类,财政科技经费804.155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项目157项,财政科技经费757.735万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项目6项,财政科技经费46.42万元。

关于公布2022年第五届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晋级预赛项目名单的通知 南科通〔2022〕129号

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第五届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南科通〔2022〕96号)》,由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办,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外国专家局)、南宁市外事办公室、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2022年第五届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于2022年6月至9月举办。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南宁市选拔赛暨第七届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南科通〔2022〕128号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2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28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青秀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七届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赛程安排,大赛组委会将于2022年8月29日举办南宁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举办“创新讲习—广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南科通〔2022〕124号

为加快提升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工作理念和综合能力,促进研发机构掌握创新政策、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发展之路,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22年9月6日—8日在桂林国际饭店举办“创新讲习—广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现将自治区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研修班培训的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于8月25日12:00前将报名回执表(word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南宁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nnkjjgxk@163.com。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预通知 南科通〔2022〕121号

第二十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北京科博会”)拟于2022年9月22—27日在北京举办。为做好我市参展参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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