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情况。截止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87亿元,已按程序纳入预算安排,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46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41亿元。此次下达的33亿元为专项债务结存限额(限额大于余额的部分)。
(二)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预计发行使用情况。2022年,预计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2108.03亿元,其中1475.03亿元为再融资债券、633亿元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含上年结转的13亿元)。截至目前,我省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32.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96.62亿元、再融资债券836.18亿元。
(三)本次下达专项债务限额33亿元安排情况。对于此次下达的33亿元,全额转贷市县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由相关市县在分配限额内自主申报项目,优先用于支持与防汛抗旱相关的重点水利工程、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一)车辆通行费收支预算调减事项。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原纳入省本级年初预算的车辆通行费153.91亿元不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支出同步调减。
(二)2022年省本级收入预算减少120.9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增加33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调减153.91亿元,按此调整,2022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减少120.91亿元。
(三)2022年省本级支出预算减少120.9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安排支出33亿元,调减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53.91亿元,按此调整,2022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减少120.91亿元。
按此调整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5月预算调整的795亿元调整为674.09亿元。收支平衡。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