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横州市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横州市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横州市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9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横州市校椅镇校椅社区居民委员会、六蓝村村民委员会、榃桥村村民委员会、中团村村民委员会、榃冷村村民委员会、石井村村民委员会、草木村村民委员会、旺安村村民委员会、龙省村村民委员会,石塘镇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百合镇河塘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680公顷(水田0.1266公顷、旱地0.2345公顷、乔木林地0.0050公顷、沟渠0.00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053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0015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0038公顷),共计0.3733公顷土地,作为横州市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

三、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4年8月19日

附件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6004089.html

南府复〔2024〕161号

作者: 南宁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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