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治区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督导办公室拟于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5日对日喀则…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督导办公室拟于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5日对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定日县、吉隆县,山南市加查县、曲松县,林芝市朗县、波密县,昌都市八宿县、洛隆县,那曲市嘉黎县、比如县,阿里地区普兰县、日土县等13个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自治区督导评估验收。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请向我办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电子邮箱:duban@moe.edu.cno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督导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599705,电子邮箱:xzjydds@126.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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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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