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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40-4/2022-03147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 发文机关: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4-28
  •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22〕75号
  • 发布日期: 2022-05-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05-07 17:23:19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4月21日八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核心目标、结果、标杆、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制度集成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更加深入、政务服务更加高效、贸易投资更加便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越,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以“争当领跑者、勇当竞跑者”的工作姿态,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中“争创示范、勇树标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让市场主体准入又准营

1.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1)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设置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帮办代办团队,向办事群众主动提供企业开办相关的业务咨询和窗口指引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分别指派一名人员组建培训小组,面向窗口人员定期开展企业开办全流程定期学习培训,制定规范化服务标准,同时加强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企业开办综窗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在农产品产业链、物流等行业领域试点“一照多址”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推进“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在商超、餐饮、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美甲店、健身馆等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将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企业注册登记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建立健全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公积金、商业银行和金融、网络交易等领域应用,使用营业执照作为受理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支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金融发展局、三亚公积金管理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2.深化建筑许可审批改革

(5)深化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根据项目工程性质、规模、技术难度及参建方的信用状况等客观因素对项目进行风险评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对于低风险项目实行“一站式”联合监督检查,高效率把控全流程建筑安全及质量。(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6)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整合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跟踪省“联合测绘”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进展,依托该平台做好测绘成果的共享,减少对企业测绘次数。切实响应测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完善《三亚市不动产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表》(测绘中介服务超市)。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7)在重点园区推出工程建设项目“主题式”审批,充分发挥重点园区行政审批权限集中优势,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等情况,研究确定高频审批应用场景,减少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推广崖州湾科技城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改革经验,在中央商务区试点取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

(8)明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适用范围,在用地出让前,先行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人防、国安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别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定的项目设计方案纳入供地条件。土地出让后,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直接办理土地登记、用地规划、工程规划、人防、消防等许可证核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9)持续提升项目前期审查审批效能。完善《加快推进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措施》体系,进一步明确措施实施途径,补充操作流程,动态解决该措施遗漏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严格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措施对应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强化精准服务,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3.优化“水电气网”市政公共服务

(10)针对申请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业务的企业用户,实施“一张蓝图、一网办理、一体踏勘、一次验收”创新工作举措,由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窗口一窗受理,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相关单位统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进一步减少报装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实现水电气网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无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受理、施工接入),2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实时完成申请受理、2个工作日完成施工接入),有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受理、踏勘审批),8个工作日完成报批(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踏勘设计3个工作日,审批4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三亚供电局、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长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1)在全市各园区推广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水电气报装“一站式”(综合窗口)、“两先行”(技术、安装)、“四个零”(零上门、零材料、零审批、零成本)改革,实现水电气报装业务“一次不用跑”,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提升企业满意度。(牵头单位: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配合单位:三亚供电局、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长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2)推进电子印章及电子合同在水、电、气业务办理中的应用,实现企业水、电、气报装线上签订电子合同。(牵头单位:三亚供电局、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长丰天然气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3)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实现配网10kV可转供率和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全市平均停电时间降至1.5小时内,供电可靠率99.97%以上。(牵头单位:三亚供电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14)加快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覆盖、应用普及、行业赋能,力争入围工信部“千兆城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供电局、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中国移动三亚分公司、中国联通三亚市分公司、中国电信三亚市分公司、中国铁塔三亚市分公司、中国有线电视三亚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4.推进财产登记智能办理

(15)扩大“1小时出证”专窗业务范围,实现企业间房屋及对应土地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审查、核税、缴费全流程1个环节办结,1小时即办即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6)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2022年三亚市至少实现1个项目探索开展“交房即交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17)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权证在房屋租赁交易、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公安户籍管理、居民子女入学、工商注册登记、缴税、不动产抵押等领域的协同互认,引导企业、市民申领电子权证替代纸质权证。实现线上不动产抵押登记试点金融机构不少于5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18)探索针对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将企业间存量房转让除契税外的其他税种征缴后置于登记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纳税人现场只收契税,其他税款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完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9)实施不动产登记事项“异地代收”服务,提供海口、三亚之间的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综合收件、转办、移交、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提升企业纳税便利水平

(20)在落实“十税合一”的基础上,与省级部门沟通,探索在三亚市试点实施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即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合并申报并缴纳税款,将纳税次数缩减至3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所有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优化网上办税功能,推动增值税申报“职能归集”,完善数据自动预填、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简易申报、主要税费种“一键零申报”功能,实现纳税时间压缩至65小时。(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21)健全税务环境外部测评机制,打造“三亚税务体验师”项目,构建常态化、多形式的反馈和处理机制,推动税务管理和服务向更贴近企业需求、更顺应企业关切的方向升级。(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2)优化税务政策多元精准“滴灌”机制。通过纳税人云课程、税务系列微课、税务系列漫画等多元形式开展税务政策宣传,打造三亚税务“云学堂”品牌,提升纳税人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政策信息精准推送服务,提供新办企业操作指引、信用信息提醒、优惠政策享受提醒、信用级别修复提醒、大企业服务提醒等服务内容;运用税费大数据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并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的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

6.降低企业信贷制度性成本

(23)优化“天涯易贷”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工商、税务、法院、用电用气用水等公共数据和各类信用信息依法向金融机构开放,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整合自身金融数据和征信数据资源,同时实现诚信企业在银行机构间的互通互认,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共同签订《互认信用企业公约》,完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和覆盖面,给予诚信中小微企业优惠的信贷条件和便利的绿色通道,从而缓解其融资困境,实现三亚市各银行机构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同期数。(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三亚供电局、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长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24)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加大对文化、体育、旅游、热带高效农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无抵押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一是三亚市财政局在预算中安排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通过“政府+银行”模式发放的信用贷款产生不良贷款损失的本金及利息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二是针对信用贷款设置专门的贷款贴息项目,并按照贷款发放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贴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财政部门对银行机构年度发放信用贷款超过一定金额的按比例进行奖补,以提高银行机构发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5)在现有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理平台基础上,实现个人抵押权登记线上办理,同时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加解密技术,实现全程自动审核、自动登簿、自动生成电子证照、自动放款,提升登记效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6)建立中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组建专业金融服务团队,充分发挥银行支行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贴近一线、了解企业的优势,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投融资方案。(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7.打响政务服务金字招牌

(27)全方位布局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推动自助终端进政务中心及相关办事大厅、机场、车站、码头、医院、酒店、银行网点等服务场所,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自助办事大厅,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丰富自助终端服务内容,推进自助服务事项达到1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8)推进政务服务“大综窗”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9)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推动“零跑动”改革,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可办率达到65%以上、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60%;细化个人及企业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的“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2022年公布实施不少于20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0)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一网通享”。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全面梳理三亚市惠企政策,形成三亚市惠企政策库及政策联系人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同时将惠企政策原文上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网查看”;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市投资促进局汇总的有效惠企政策开展标准化梳理,精简审批流程,明确申报指南,形成具体的惠企申报事项,上线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网申报”。(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打造开放便捷的贸易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8.构建公平便利的采购招标环境

(31)优化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时限,实现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发布招标文件以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

(32)施行“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进一步降低供应商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

(33)优化支付时间,实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

(34)进一步清理招投标领域地方限制性规定,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9月)

9.实现跨境贸易再提速

(35)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改革,鼓励企业使用便捷申报模式,实现两种申报模式的应用率各提升10%;推广应用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等便利措施,让更多企业充分享受“先放行后缴税”的改革便利,实现全年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在40个小时内,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在2小时内。(牵头单位:三亚海关;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36)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化审核,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无纸化申报等多项便企措施。(责任单位:三亚海关;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7)加速培育国际货运航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拓展国际货运航线,力争开通三亚至欧洲、三亚至东南亚的国际货运航线至少2条,提高通关效率,稳固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成效在合理区间,大幅度提高三亚口岸作为进出口贸易第一入出境点的贸易量占比,力争全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均增长16%。(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三亚海关;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38)加快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招商运营,实现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提供保税仓储、保税物流、国际分拨、配送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三亚海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9)创新免税品监管与服务,积极探索推广公务机旅客参与离岛免税购物,在三亚凤凰机场开展试运行,做好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争取将公务机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的红利尽早覆盖至全岛所有机场;研究推动将国内航线游轮旅客纳入离岛免税政策销售对象范围。(牵头单位:三亚海关;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40)加快空港智慧化建设,规划配置空港货运区智能设施,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现代化科技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三亚海关、三亚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机场;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10.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41)扩充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事项范围,根据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工作基础、监管风险等情况,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2)明确综合执法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职责边界,完善业务协作、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执法监督等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

(43)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基于现有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荣誉表彰等公共信用信息,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逐步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中包含信息接入平台并纳入共享范围;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

(44)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综合研判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形成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并及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率先在房地产、旅游、产业园区等领域出台信用评价办法,推动建立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2022年实现信用应用场景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45)在餐饮、冷链、旅游、药店等领域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大数据技术跟踪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特征,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6)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发布全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加快建设法治三亚,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11.提高执行效率

(47)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构建“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新模式,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上线“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开通12368热线与诉讼服务网,实现诉讼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提高电子化办案能力,借鉴“云法庭”经验,鼓励推行在线调解纠纷、在线委托鉴定、网上审判、处置财产网上拍卖。(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2022年6月)

(48)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思路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从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审理环节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多层次分流;完善小额速调和速裁工作机制,引导高效化解纠纷,力争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2.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9)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协会等参与,健全多元解纷机制,贯穿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并对接法院调解平台,形成调解网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形成及时化解纠纷的大调解格局。(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0)提升仲裁数字化水平,完善仲裁办案管理系统,拓展网上开庭、网上送达功能;加大仲裁员队伍建设,引入外籍仲裁员、加强涉外案件仲裁的管理。(责任单位:海南国际仲裁院三亚分院;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1)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开展中小投资者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安排维权律师值班,为中小投资者权利维护和投资风险防范提供咨询、援助、宣传教育等服务。在服务站整合公开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12386证监会热线电话、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维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3.推动破产审判高质高效

(52)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进建立企业破产信息、户籍信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税务信息等共享通道,促进政府部门与法院协作,协调解决职工安置、税费减免、财产接管、资产处置、企业信用修复、商事主体注销登记、涉案资产查控、费用保障、打击逃废债等问题。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促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创设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快速通道,及时将符合条件企业移送破产审查。(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3)针对无产可破案件设立援助资金保障机制,协助解决破产案件诉讼费、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管理人报酬等破产费用,助力解决无产可破瓶颈。(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4)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考核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整体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破产企业及其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4.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支持力度

(55)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量质提升工程,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在三亚优势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同时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机构,推进专利交易公开,促进专利技术供需精准对接,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56)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探索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职能“单一窗口”集中受理。围绕跨境电子商务、深海科技、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优势产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维权通道,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牵头单位: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7)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明确纠纷快速处理条件、处理流程及办案期限,提高侵权纠纷处理效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8)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风险补偿及担保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9)明确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判断标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企业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进行限制。(牵头单位:市城郊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5.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

(60)实施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开展实用性“订单式”培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面向海内外人才免费提供职业供求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跟踪扶持等服务;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方式,全年举办技能培训不少于12期,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60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61)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在线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劳动仲裁信息与法院、公安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消除部门间信息壁垒,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电子送达等业务,建设“一站式”劳动仲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62)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促进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提升企业依法用工、自主协调以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63)建立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时间、劳动任务、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保障,补齐不完全符合确认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短板。(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五)发展多元包容城市文化,营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16.构建包容普惠创新服务环境

(64)提高引进人才落户便捷度,推动人才落户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9月)

(65)完善人才单一窗口外籍人才服务功能,增加外国专家来华邀请、涉外婚姻登记、子女入学、支持国际人才创新创业等咨询事项,提供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发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66)出台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政策,鼓励校院地共建以及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举办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科普教育等活动,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到10家;建立创新创业载体评估机制,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促进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67)打造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海南省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搭建外商投资交流平台,汇集展示三亚全市外商投资产业和承载地资源等信息,实现投资项目和落地区域在线配对和定向对接,提供覆盖招商引资、投资落地、持续经营等各个阶段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实现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亿美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68)借力“百家央企进海南”行动,与海南自贸港北京招商工作专班加强联动招商,推动1到2家央企或其二级企业迁至三亚设立总部。借托重点园区平台,加强产业创新综合服务,力争全年崖州湾科技城新增招商引资企业3000家、中央商务区新增招商引资企业1000家。(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69)进一步优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严格防治大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污染,并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查非法污染环境行为,坚持立查立改。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8.6%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2微克/立方米左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保持100%;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70)加快推进立才幼儿园、第九小学三亚湾校区、西南大学三亚中学等项目,增加公办学校学位4694个。加强集团化办学制度设计,规范成员学校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教育集团工作效率,加强成员学校的课程建设,提高教研、交流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引进一批全国知名校长与优秀办学管理团队,参与高品质学校设计及建设,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71)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快市博物馆、市综合档案馆建设,推进区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利用5G新技术对文化场馆进行数字化管理,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72)建立“三圈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一圈层,实现敬老院医养结合,在敬老院内设立医务室,提供以保健、体检、护理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二圈层,实现社区、居家的医养结合,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卫生站,为社区的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三圈层,实现医院医养结合,对在建的育才医院、高峰亿元和林旺卫生院的康复楼进行改造,将其中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医疗床位改造养老床位,将部分用房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成老人生活娱乐健身用房,建成养老区,充分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养老需求,实现“前楼看病、后楼养老”。(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73)提升综合交通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南山科考母港、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三亚凤凰机场的国际航空货运保障能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拓展至欧洲、美洲、澳洲及东南亚、东北亚等重点货运航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交通投资集团、三亚凤凰机场;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三亚市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各“指标长”定期听取本指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落地情况,通过召开指标协调会、工作专班会等形式协调推进本指标领域改革创新和疑难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同配合,解决好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改革问题,各任务牵头部门要组织责任部门专题研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台本指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倒排工期、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

(二)深化改革创新,破解痛点堵点

积极发挥首创精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化、差异化创新行动,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国领先的典型案例,打造“领跑”指标;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诉求核查处理机制,集中清理营商环境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谁承诺、谁兑现”的原则,由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及时解决。

(三)严格考核督办,强化宣传培训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发布和深入解读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及时总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三亚经验”,营造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实现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提升营商环境领域工作人员的改革创新能力和政策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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