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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领域交通安全“揭榜挂帅” 项目榜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2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区内外优势创新资源解决自治区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提高创新效率,自治区科技厅积极探索改革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进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现将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交通安全“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宁科规发〔2021〕9号),“揭榜挂帅”项目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突出重大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由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同凝练设计“宁夏公路网结构全息画像与交通安全预警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榜单面向全国“张榜”,符合条件的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产学研单位均可以参与揭榜。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

(二)揭榜方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项目实施获取的知识产权归项目参加单位和项目任务委托单位共同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及示范须落户在宁夏境内。

(三)揭榜方应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规违记违法行为,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三、揭榜流程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应在榜单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期间,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s ://gl.nxinfo.org.cn/;申报类别为:揭榜挂帅)进行单位注册,并提交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包括: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资质证明、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材料等)。

(二)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对揭榜方的基础条件、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项目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择优推荐揭榜方与发榜方对接洽谈,确定揭榜单位,签订技术合同。

(三)对签订技术合同成功揭榜的“揭榜挂帅”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发布揭榜公告,并与发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同时,纳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统一管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揭榜业务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0951-5032412  5032574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0951-5011204  5020580


附件:1.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实施方案(模板)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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