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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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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09:06:00 三亚传媒影视集团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指南


三亚市金融发展局

开始:民生问题无小事,为全方位多角度的反映民生,解民生之忧,谋民生之利,由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FM104.6天涯之声承办的政务公开互动广播节目《政策e解读》,正在直播。我是主持人雪娇,节目首播时间是每周五下午2:00-3:00,重播时间是每周六下午2:00-3:00。今天《政策e解读》节目采访到的单位是三亚市金融发展局。

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扶贫的重要创新,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是脱贫攻坚的品牌工作,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改善乡村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始终坚持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加快扶贫产业发展,破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难题,实现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从创新发展到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实现了“应贷尽贷”,形成了良性循环,取得了明显的扶贫效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小额信贷”模块导出数据显示:三亚市2021年通过三家经办银行(三亚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三亚分行和邮储银行三亚市分行)共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88笔、619.69万元,贷款余额1031.43万元,贷款余额覆盖率21.22%,逾期贷款余额1.50万元,逾期率0.15%;我市历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433笔、4476.30万元。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规范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三亚市金融发展局牵头起草的《三亚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月7日以三亚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该办法的印发旨在解决我市脱贫人口“贷款难”“贷款贵”及风险补偿等难题。

关于《三亚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我们采访到了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党组成员李舒雯。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是哪类人群?

李舒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为:我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垦系统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脱贫人口”)。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额度标准是怎么界定的?利息是多少?

李舒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指以户为单位、为脱贫人口提供、由银行机构发放、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期限在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优惠利率、财政全额贴息、市级财政给予风险补偿的信用贷款。

关于利息,金融发展局也是落实制度建设年要求,在原来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修订前我们是用的是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也就是1年期LPR为4.35%。修订后我们给予了银行一定自主经营权,允许在一年期LPR和五年期比LPR中波动。最新一期LPR公布:1年期为3.85%5年期以上为4.65%。

如果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是指什么?是如何补偿的?

李舒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是指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对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行风险补偿所设立的专项资金。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满90日且无法追回的,合作银行即可申请风险补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本息损失由风险补偿资金和合作银行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上限原则为5万元,超过5万元的以5万元为基数计算补偿金额,低于5万元的以实际贷款金额计算补偿金额。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市金融发展局固定在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接受合作银行提交风险补偿申请。市金融发展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视情增加合作银行提交风险补偿申请的次数,接受申请的时间另行通知。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满90日且无法追回的,合作银行可申请风险补偿,应向市金融发展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风险补偿报告(正式文件),应包含损失贷款的基本情况、损失的原因、催收情况、损失贷款明细表(涉及多笔损失贷款时提供)等内容;

2.贷款合同及放款凭证;

3.贷款逾期满90日凭证;

4.贷款催收证明;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申请表》。

上述材料1至4各一式两份,应加盖合作银行印章,由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各留存一份;上述材料5一式四份,由合作银行、第三方银行机构、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各留存一份。

借款人死亡的,无论其贷款是否到期,合作银行无需催收可直接申请风险补偿,应向市金融发展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风险补偿报告(正式文件),应包含贷款的基本情况、贷款明细表(涉及多笔贷款时提供)等内容;

2.贷款合同及放款凭证;

3.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4.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凭证;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申请表》。

上述材料1至4各一式两份,应加盖合作银行印章,由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各留存一份;上述材料5一式四份,由合作银行、第三方银行机构、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各留存一份。

《管理办法》中还提到了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全额补息的条件是什么?

李舒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执行事后贴息方式,即脱贫人口按期结清贷款本息后再予以贴息;逾期还款的,不予贴息。

对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怎么办?

李舒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后,由合作银行严格按照本行逾期贷款的催收程序进行催收,每笔逾期贷款至少上门催收3次(每次催收应间隔30日以上),每次均应制作催收证明,当贷款逾期满90日无法收回时,才由风险补偿资金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本息损失进行风险补偿。

催收证明是由合作银行制作,应当包含借款人的基本信息、逾期贷款的基本信息和现场照片等内容。催收证明原则上应由借款人及2名见证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注明具体日期;见证人可由当地村委会干部、小组长、党员或邻居担任,借款人亲属不得担任见证人。借款人长期居于外地的,合作银行应在2名见证人的见证下,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借款人进行催收,此时催收证明应由借款人亲属及2名见证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注明具体日期。

市金融发展局按年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金融发展局微信公众号对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情况(借款人死亡的除外)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风险补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市金融发展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1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119号)同时废止。

民生问题无小事,这里是正在为您直播的《政策e解读》节目。我是主持人雪娇,本节目首播时间是每周五下午2:00-3:00,重播时间是每周六下午2:00-3:00。我们将通过电波搭建为民排忧解难、推进政务公开,成为“老百姓发声的地方”。你有什么诉求可以发送微信到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三亚广电天涯之声”,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今天节目就到这里了,感谢大家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记者:雪娇、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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