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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12-02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各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至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并留联系电话;相关意见建议请反馈至yshjfgc@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彭丽风(0951-5043059)


附  件: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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