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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函
发表时间:2022-12-05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各服务供应商: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发改办〔2021〕615号)规定,拟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定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培训课程”比选,择优确定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具体事项

围绕招标投标法律制度、评标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各专业工程评标实务三大模块,定制一批工程建设招投标培训课程。定制课程将嵌入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总费用不超过21万元。

二、资格要求

参加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类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当前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文件资料

各供应商根据“定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培训课程比选评分表”(见附件)自行编制比选资料,比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字迹清晰、版面规范,不得有涂改等情况。参选文件密封,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请评审前通过邮寄或者送达方式提交我委。

四、比选评审

我委组织专家组听取符合要求的单位的阐述(控制8分钟内),通过定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培训课程报价、培训安排、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

五、比选时间、地点及邮寄地址

(一)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3:00。

(二)参加人员:各供应商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专家组成员。

(三)会议方式:腾讯视频会议,具体会议号待各单位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邮寄(送达)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处820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杨雪  0951-6038226。


附件:定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培训课程比选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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