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6月22日至8月10日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6月22日至8月10日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组织、持续发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以高站位、强担当抓整改。委党组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对党忠诚、“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党组4次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是以高标准、严责任抓推进。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牵头抓总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以身作则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贯彻、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牵头推进13项重点措施的整改落实,多次实地调研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惠企纾困等工作,形成示范带头效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实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指导分管处室、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以“靠前指挥、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的务实作为,推动按既定的目标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以重制度、建机制抓长效。巡察整改中,委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集中精力解决巡察指出的问题,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注重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规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78项整改措施,截至2月底,65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整改,13项整改措施取得明显进展,整改措施完成率83.3%。制定或修订《市发展改革委采购管理办法》《委党组议事规则》《市发展改革委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文件8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生态环境整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履行“市长江办”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协调调度、考核督查和跟踪检查工作,推动《2022年无锡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明确的30项目标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用好“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支队伍、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坚持每周调度重点进展,每月调度整体进展,对进度滞后隐患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督办,2022年度国家《警示片》披露的5个问题、省《警示片》披露的2个问题及纳入省级台账的“牛奶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验收销号。对2018年以来上级发现和自查发现的15项问题,2次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有力巩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成效。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对照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省警示片披露的兄弟城市典型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市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扫雷式排查”,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根据排查结果,市生态环境局形成了《无锡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清单》,其中涉及我委牵头整改问题3项,均已完成整改。

2.关于“惠企纾困部分政策不够精准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政策储备研发。制定《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项措施》《关于促进利用外资提质增效十项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稳增长、强信心、护主体、增动能”行动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有力促进全市经济运行企稳,2022年全市GDP同比增长3%,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政务平台、灵锡APP和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申报政策的宣传,提升宣传效果。2022年,“无锡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惠企纾困相关政策信息12条。在无锡电视台、无锡梁溪之声广播开设“发展改革为人民”“发展改革听无锡”专栏,在“无锡政务服务惠企通”平台上设置“纾企解困”专栏,在灵锡APP首页“惠企通”中专设“纾企解困”栏目,对惠企政策进行全方面宣传解读。三是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效果。出台“锡政50条”“纾困12条”后,已两次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工作,已为34346个市场主体发放停业补贴9384.7万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向9629家租户减免租金3.35亿元,全年留抵退税等各类助企惠企资金超500亿元。

3.关于“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促进消费机制建设。建立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38个市级机关单位及8个市(区)板块均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促消费工作,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促消费相关工作事宜,实现了促消费工作点对点沟通,提升了统筹协调效率。出台“促消费10项措施”,89项促消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61.9亿元,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1.1万张,带动开票销售18亿元,202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高于全国全省平均。二是加快新型消费培育。起草《无锡完善“大消费”工作机制研究》,对无锡“大消费”工作机制进行实证研究,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对我市现有的消费平台和企业进行分析,形成《引培“独角兽”消费平台的典型案例、启示及建议》,提出头部型、龙头型“独角兽”消费平台的引培措施,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4.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持续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专项整治。一是督促兴澄特钢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1:1.5置换要求,兴澄特钢累计需要购置产能指标177万吨,目前兴澄特钢在自有炼铁产能4万吨的基础上,购买江苏兴达钢铁120万吨和江苏长强钢铁55万吨炼铁产能指标,剩余2万吨企业备用。兴澄特钢已向工信部门提交了产能置换请示,省工信厅对兴澄特钢产能置换进行了公示。二是责令华润制钢停建并拆除2台AOD精炼炉,华润制钢制定了整改方案,2台AOD精炼炉已拆除,预熔炉已封存,组织专业机构对企业生产工艺和记录进行核查,无违法违规生产,已按熔炼配套设备监管方案加装监控设备。2022年11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专家赴现场进行了销号验收。

5.关于“稳价保供还不稳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完善物价调控机制。发挥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分析研判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开展无锡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印发《无锡市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增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合力。二是多措并举保供、稳价、兜底。加强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运营情况,全年采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22.5万余条,上报价格监测信息214篇。根据《无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储备工作,确保政府储备数量和储备安全。增加市场有效供给,2022年分三轮向市民投放100吨冷鲜猪肉,有效平抑市场价格波动。2022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1%,圆满完成省控目标。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价格指数,一旦达到启动条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三是精准做好电力供应管理。进一步优化电力负荷管理方案,制定错避峰方案(7个组)及轮休方案(7个组),将地区全部工业负荷排入方案,达到最高负荷30%的调控能力。在尽可能减少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前提下,针对电力供应缺口的不同状态采取精准控制措施,确保负荷限额使用、有效分配。同时加强电力负荷监测与预判,督促主力电厂增加煤炭库存,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供用电矛盾和突发情况。四是做好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工作。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今冬明春市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并及时在网站做好政策公示。同时,督促城燃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工作。

6.关于“决策规则执行还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议事决策制度建设。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议事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细化党组议事范围。修订《市发展改革委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事项、一般采购事项审定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题经主办处室申请、分管领导初审、委主要领导审定后确定,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二是进一步做好党组会议的组织工作。规范议题申报审核、材料提前送阅等党组会筹备流程,提交会议研究事项和有关材料提前送达各党组成员认真阅研、做好准备。整改以来各党组成员在会议讨论中切实履行职责,根据会前准备充分发表意见,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均采用票决方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7.关于“落实机关党建责任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委党组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高标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清单、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推动年度党建工作落地见效。2022年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党建议题20个,积极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整体谋划、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统筹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委党组和党组成员每月向市纪委报告履责情况。二是积极创建“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培育“聚力谋远 先锋发改”“筑梦青春 建功发改”等机关党建品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向机关工委报送模范机关建设典型案例1个。

8.关于“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谋划。结合市委打造“五先五强”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和本委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制定了提高40周岁以下正科职干部、35周岁以下副科职干部占比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推动形成梯次合理、老中青结合的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大讲堂、多渠道开展挂职锻炼、在一线岗位压担子等方式搭建培养平台、拓宽成长路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2022年提拔机关和事业单位40周岁以下正科职干部4名、35周岁以下副科职干部4名,其中“90后”年轻干部3名,完成“两个六分之一”目标任务。

9.关于“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提高干部配备率。经过三轮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后,全委机关正科职配备率到达97%。下属事业单位提拔2名正科职、5名副科职干部,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率达到70%,内设机构中坚力量逐步配优配强。二是推进重点岗位交流轮岗。全面做好重点岗位任职情况排查,按照《市发展改革委交流轮岗制度》的要求,逐步安排任职时间较长的处室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年内已有外资、综合、机关党委等5名处室负责人交流轮岗。

10.关于“严管厚爱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强化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把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2022年提任的7名机关正科职干部均在稳增长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安全生产监督等重点任务、重大战略、攻坚岗位担重任、有作为。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向省发改委推荐表彰3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工作者。二是积极培养、宣传身边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市发展改革委“两优一先”,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先进党支部2个。1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党支部”,1名党员被评为“党员担当作为先锋”。开展“我们在疫线”“发改人物”“青春心向党”“我身边的共产党员”等4个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激励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发挥委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3批36人次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均在委机关纪委全过程监督下实施。领导干部落实“四个必谈”要求,积极与所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慰问生病党员5人,把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的要求贯穿到日常管理全过程。

11.关于“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全面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及时健全基层党组织,顺利完成5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增补等工作。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实施党支部分类晋级,10个支部全部达到“基准型”,向上推荐“创新型”党支部1个。二是积极推进“融合式”党建。加强党建品牌建设,以“聚力谋远、先锋发改”品牌为基础,推进每个在职党员党支部都形成各具特色的子品牌,构建“1+7”党建品牌系列。印发《关于开展“支部党员联系服务重点项目”活动的通知》,健全“党员+项目”服务机制,扎实开展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三是深化“争当领跑先锋”行动。组织85名志愿者下沉10个社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发改力量。开展在职党员“三报到三服务”活动,积极做好社区建设、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党员报到率100%。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抓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2023年初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统筹做好广泛征求意见、个人自我检视、相互交流谈心等准备工作,为增添“辣味”奠定基础;会中做实批评检视,党组成员通过自己查、互相帮、群众提等方式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的意见建议单刀直入、诚恳尖锐,准确深刻有辣味。二是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监督。制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并严密组织实施。机关党委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派出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现场监督,并进行现场点评,有力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答题比赛、每月专题学习《基层党建在线》、年底述职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有力提升党务干部理论水平和规范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

13.关于“理论学习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内容,2022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组织开展“习近平经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研讨6次,研讨和调研成果转化为《无锡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等15个重要政策文件。积极开展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申报工作。二是强化支部理论学习。印发《委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委每月下发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支部党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文件。印发《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采取党组示范领学、机关党委推进督学、全员比赛竞赛促学、党员干部交流研学等方式,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三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督学指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率达到100%,8名班子成员在全委党员大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讲党课,有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4.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强化明责。印发《2022年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29项责任、班子主要领导10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9项责任。二是强化履责。党组和班子成员每月填报《履职记实表》,机关纪委每月分析汇总,并提醒委领导对照清单落实好相关工作责任。三是强化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严肃整改、严肃问责,及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纳入委内党建考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是全面接受派驻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整改反馈问题6个。坚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对党组议事决策进行全程监督。

15.关于“机关纪委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建设最廉洁干部队伍”为主题,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创作廉洁文化作品、《好家风抵万金》家属廉洁寄语、青年干部主题演讲等五项活动。开展好随机教育,重要节点以机关纪委名义向全委干部职工推送“廉洁过节提醒”。建立干部提拔晋升、新录用干部入职廉政谈话机制,对20多名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整改,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逐一修订完善,加快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完善相关规定制度,编印《市发展改革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2022)》。

16.关于“作风建设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该发的文坚决不发,不需要转发的文坚决不转。2022年我委和设在我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至县区文件36件、召开会议8次,比上一年大幅压减。强化对临时性通知、多头重复报送材料的管理,各处室每季度填报《季度发文详细清单》《季度会议详细清单》《季度接受上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办公室、机关纪委每季度做好为基层减负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预警提醒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统筹。积极发挥全委39个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汇总分析各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达不到序时进度的进行提醒,促进牵头抓总、协调推进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发挥好“大兵团”作战优势,实体化运行市级稳增长服务专班,并指导8个板块成立稳增长服务专班,上下联动,构建“1+8”稳增长服务专班体系,解决涉企问题500多个,工作成效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17.关于“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基层的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大走访活动,委领导干部分别带队走访全市服务业100强,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同时全面梳理了全市纾困政策,编印成册送政策上门。根据走访调研情况打出稳经济政策“组合拳”,出台“锡政50条”“纾困12条”“促消费10项措施”以及稳经济接续政策落实举措。二是强化年轻干部储备。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综合分析干部的岗位经历、专业特长、性格特点等,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分年龄分类型建立培养档案,已有2名“85后”正科职、3名“90后”副科职入库。拓宽年轻干部引进渠道,通过公开招录、组织选调、基层调任等多种形式为年轻干部培养储备“源头活水”,年内已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1名、公开选调人才5名,其中5名为“95后”年轻专业人才。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主动融入区域一体化。与上海大都市圈“1+8”城市共同发布《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协同打造沿沪宁产业创新带,与苏州市签署《苏州无锡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初步形成“一轴一环三带、一体两翼两区”城镇空间格局。下一步,将制定印发服务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建设行动方案,落实苏锡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达成事项,起草2023年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加大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的谋划力度。二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苏南硕放机场快速脱离道工程竣工,加快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报批工作,立项、可研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协助完成锡澄对接道路建设计划,凤翔路对接锡澄路加快建设,新锡路对接长山大道完成审核,惠澄大道对接海港大道启动研究。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上争取,力争盐泰锡常宜铁路、硕放机场改扩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继续推进凤翔路北延对接锡澄公路建设,力争启动新锡路对接长山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研究惠澄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2.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无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市“1+1+N+X”的碳达峰政策体系。定期调度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2022年度“双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均已完成。二是围绕“双碳”目标任务主动创新。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流通、绿色消费。印发《无锡市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十大专项行动方案》,选取新能源产业、低碳零碳园区建设、整县光伏试点等十个“小切口”,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大文章”。组织“双碳”能力建设专项培训等系列活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三是扎实做好减煤工作。至2022年12月,全市所有大型机组全部进行供热改造,完成大机组15公里半径范围内落后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全市燃煤电力企业减少至19家,建成一批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022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2517.07万吨,较上年减少47.27万吨,同比下降1.84%,电煤消费占比达81.2%,非电行业耗煤同比下降10.75%,全面高质量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四是积极推动新能源广泛应用。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有效开展整县(区)制分布式屋顶光伏试点工作,我市锡山区、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四个板块分别入选国家整县(区)分布式屋顶光伏试点名单。2022年12月底,全市光伏装机217.59万千瓦,同比增长32.66%,风电装机达到12.21万千瓦。下一步将以提供绿色电力为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等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锡山区、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3.关于“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强化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重大产业项目“督查+双专班”推进机制,“前期联动服务专班”全年召开协调会12次,共协调解决省市重大项目用地、用电、能评等42个问题,协调巨贤、力神、锡华等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落实月度通报制度,按照重大项目“落地、开工、生产、达产”四个维度,每月跟踪重大项目“三张清单”和“五率”,对各地区逐一发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提示单》。2022年,我市省重大项目投资、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均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二是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出台无锡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排污总量指标3个“市控+区配”管理办法,确保新建项目不受要素保障问题影响。2022年计划新开工省重大项目18个、市重大产业项目74个已于三季度前全部开工。针对2021-2022年全市重大产业备案的124个项目,截至12月底共开工98个,开工率79%;开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78.5亿元,较2022年6月底增加285亿元;下一步,其余项目力争到2023年10月全部开工建设,开工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50%以上。三是完善重大项目考核奖惩。2022年三季度季季评起,“真抓实干”推荐名额已拓展至开发区、乡镇、街道,以鼓舞激励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投资情况突出的基层主体。为进一步优化招引项目质量,制订50亿元、10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认定标准,在考核办法中增加对50亿元、100亿元招引项目的考核。四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资。开展项目分级管理,对未完成月度目标的滞后项目予以“黄色”“红色”警示,列出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12月底,183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投资352亿元,圆满完成了年度350亿元以上投资目标。

4. 关于“推动创新引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太湖湾科创带建设稳步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协调推进机构实体化运作加快推进,成立市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促进中心,目前人员基本到位。《太湖湾科创带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关成果已经定稿。积极谋划2023年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工作要点,目前已经完成初稿制定。下一步,持续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太湖湾科创带综合实力。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稳步提升。2022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41.3%,较上年底提升1.4个百分点。研究制定《无锡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构建“7+5”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提出发展目标、路径,推动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7个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完成有关前期工作,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积极开展无锡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集群前期研究,为争创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做好准备。下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5.关于“新经济增长点培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研究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学习上海、深圳、苏州等先进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文件,结合我市总部企业自身规模、特点,起草《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下一步将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加快推进枢纽经济发展。积极履行市枢纽经济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职能,推动2022年枢纽经济50个重点项目、80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三是压实压紧规划落实责任。制定《无锡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28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地区,并加强日常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与跟踪评估,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施。四是优化升级物流产业功能。针对“北大门”物流集聚问题,在市政府领导下,制定《无锡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迁建推进工作方案》并动态跟踪进展情况,着力解决城市物流沿312国道粗放式布局的问题。以西站物流园为核心,加快建设陆港枢纽,稳步推进西站物流园争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6.关于“养老托育工作还需加强统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无锡市“一老一幼”整体解决方案》,提出22项重点任务,科学统筹打造“老”有优养、“幼”有优育服务新格局。二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一老一幼”工作协调小组,设置养老、托育服务两个工作专班,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养老托育工作合力。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责任部门制定《“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无锡市“锡心香伴”惠老助餐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举措,确保养老托育工作落地落实。四是跟踪督导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统筹推进养老托育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婴幼儿托位3.60个/千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3.1个),我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公示名单。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培训69921人次,完成年度目标139.84%;培训养老护理员4万余人次;新建及改建区域性助餐中心15家,实现街道(镇)“全覆盖”;全市5个社区获评第二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无锡作为省内唯一城市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试验特色(养老)基地名单(全国共10家),入选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下一步,我委聚焦托位数不足、养老床位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将按照总体解决方案明确分年工作任务,突出供给的普惠性、注重群众的获得感,推进民政、卫健等主管部门开展普惠养老机构试点签约和普惠托育建设工作,强化常态化督查,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每项工作按照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力有序推进。

7.关于“安全生产还存有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按照“一患一档”要求,细化整改方案,扎实整改问题。71处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共耗费资金7500万元、拆除建筑1.12万平方,其中拆除厂房和民房32处,围墙64处,电线杆16个。二是强化电力安全管理。召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完善安全用电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点、薄弱环节,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无锡供电公司的业务指导,督查电力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会同各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飞行检查、例行检查、视频检查20家/次。三是加强电力安全执法检查。制订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处理各类电力违法行为。编制《无锡市油气输送管道和电力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无锡市油气输送管道和电力领域安全合规工作手册》和《无锡市油气输送管道和电力领域常见安全生产执法模板》,为开展执法工作打好基础。完成全市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公告及相关执法流程的梳理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开展树线矛盾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补偿标准,创新形成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8.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积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内部审计(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已督促各下属事业单位规范做好2022年度财务结算工作。下一步,将对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全覆盖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强化招标采购管理。修改《市发展改革委采购管理办法》,优化采购事项办理流程。严格执行委内采购规定、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办公室、财金处、法规处、机关纪委四方审核机制,切实杜绝合同要素不全等问题。三是加强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已建立210人专家库,修订了《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每个项目评审邀请3 名(含)以上单数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建立评审专家电脑随机抽取机制,确保程序合规合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对照基层和群众的期盼,一些整改任务还需要深入推进落实。下一步,委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更加坚定自觉地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坚定的立场、清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对已经落实到位的整改措施,组织再梳理、再落实、再完善,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有力有序深入推进,确保每个问题、每条措施都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情况,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高质高效按时完成。

三是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围绕整改方案78条具体整改措施要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要持续加强跟踪检查督查,动态掌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见底见效、形成闭环。对整改履责不到位、成效不明显、进度缓慢的处室和单位,及时通报、提醒谈话、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处室(单位)绩效考核,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及时把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逐一修订完善,进一步建成具有发改特色、符合发改工作规律的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的落地生根促进主责主业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促进班子队伍建设,达到以察促改、以改促建的目的,不断提高全市发展改革事业发展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21592;邮政信箱: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218室;电子邮箱:wxfgwjgdw@163.com。

中共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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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xs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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