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实施意见》(佛发〔2017〕11号)、《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制造业当家战略,全面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打造大湾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地,佛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特制定《佛山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佛山教育〔2023〕2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2023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申报指南的通知

现将《2023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2023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为奋力实现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经济稳进提质的力度,根据《佛山市关于促进稳增长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对2023年一季度在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为规范明晰相关申报条件、申报范围、贴息标准、申报流程等事项,特制定《2023年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政策解读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23年2月21日十六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开始实施。现就《办法》立法背景、立法依据、立法目标、立法任务以及主要内容亮点这五个方面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3年促进汽车、家电、家具商贸行业发展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根据《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等原则,支持我市汽车(含一手车和二手车,下同)、家电、家具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扩大市场,推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促进我市汽车、家电、家具行业商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发展措施。

《佛山市2023年促进汽车、家电、家具商贸行业发展措施》政策解读

汽车、家电、家具行业是我市商贸流通领域的支柱行业。2022年我市限上汽车、家电、家具零售额达770.56亿元,占我市限上商品零售额的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5%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 号)中“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中“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瓶颈,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续贷时往往面临资金周转紧张、转贷成本高等问题。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2014年12月我市研究设立了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2015年2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号)正式下发,各区随后陆续制订具体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并逐步落实财政资金,组建资金管理机构。2015年5月初,各区开始办理具体资金转贷业务。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2020年1月先后两次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佛山优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动“有家就有佛山造——佛山优品馆”工作开展,做好佛山名企优品推广,促进“佛山优品”产业联盟建设,规范本地企业使用“佛山优品”品牌,支持企业积极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鼓励和引导实施先进标准、技术功能创新、市场前景好、社会效益好的佛山本土优秀产品入驻“佛山优品馆”,推广优秀佛山产品,着力打造城市卓越品牌。按照市委深改委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佛山优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推动“有家就有佛山造——佛山优品馆”工作开展,做好佛山名企优品推广,促进“佛山优品”产业联盟建设,规范本地企业使用“佛山优品”品牌,按照市委深改委下发的《关于佛山企业及产品、佛山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方案》(佛改委发〔2021〕15号)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支持佛山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并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支持佛山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并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支持佛山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并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并购,加快稳链补链强链,进一步做强做大,并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佛山市金融工作局起草了《关于支持佛山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并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佛山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佛山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通过修订《佛山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与《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 号)进行充分衔接。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拨付与使用、资金监管等规定,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府办函〔2020〕16号)、《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佛府〔202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1(佛工信〔2022〕6号)(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办法。

《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以25条具体举措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相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创新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业务模式,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明确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资金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相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通过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创新业务模式,引导金融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原有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基础上,将原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进行合并,修订形成了《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顺德区人民政府反映。

《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按照“一个园区、一份规划、一套政策、一个专班”的要求,加快实现佛山机器人产业园的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推动外部增量注入、内部存量优化升级,做大做强佛山机器人产业经济规模,特制定《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住宿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市场主体入库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等文件要求,立足佛山发展实际,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74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98号)等系列文件,推动佛山第三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支持第三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培育壮大第三产业发展规模。为推动住宿业企业升规入库,经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了《佛山市推动住宿业企业上限额激励扶持工作措施(2021-2023年)》(佛文〔2021〕6号),提出按照“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限上住宿业企业扶持培育,推动限上住宿业各行业数据应统尽统,实现促进我市住宿业加快发展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明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住宿业市场主体上规纳统工作任务指标和奖励扶持办法,对新升规及持续在库的主体给予奖励扶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解读】《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政策解读

近年来,大型骨干企业已成为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佛山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珠三角九市中2019年超百亿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依次为广州(111家)、深圳(96家)、佛山(22家)。对标深圳、广州的大型骨干的数量和规模,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质量效益还不够高,这与我市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的产业发展实力和体量不相称。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的通知

《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佛山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2022年)》政策解读

2017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2017-2019年)》(佛府办〔2017〕25号)。政策自实施以来,有效地扶持了我市中小微企业上规上限、做优做强,三年来全市累计“四上”入库企业共8025家,其中工业企业有3248家,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极大地推动我市优质企业的梯队建设,对国民经济和谐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2022年)》的通知

现将《佛山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及结合国家、省文件要求和精神,为持续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印发了《佛山市促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形成了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搭建促消费平台、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促进出口转内销、推动内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市场流通环境和落实工作保障措施等七方面18条措施,拟申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市消费平稳增长。

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 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佛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政策解读

近年来,大型骨干企业已成为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佛山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珠三角九市中2019年超百亿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依次为广州(111家)、深圳(96家)、佛山(22家)。对标深圳、广州的大型骨干的数量和规模,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质量效益还不够高,这与我市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的产业发展实力和体量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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