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工信投资〔2023〕12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规〔2023〕11号)…

  辽工信投资〔2023〕12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规〔2023〕11号),现制定并发布2023年度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创新与平台建设、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4类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4,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专项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方向

(一)支持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

共9个方向,29个子方向,包括:

1.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直接补助、贷款贴息2个子方向);

2.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升级改造(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整零共同体3个子方向);

3.产业基础再造(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6个子方向);

4.绿色低碳发展(绿色化改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环保装备及再制造3个子方向);

5.精细化工(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产业化、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平台2个子方向);

6.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创新成果转化、新产品产业化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个子方向);

7.电子信息制造业(集成电路、基础电子、智能硬件与应用电子3个子方向);

8.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培育产品品牌3个子方向),重点支持轻工、纺织行业发展;

9.菱镁产业(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规范发展、对接交流、淘汰退出轻烧反射窑4个子方向)。

(二)支持创新与平台建设

共4个方向,14个子方向,包括:

1.工业母机等重点装备攻关(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攻关、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承担国家重大专项3个子方向);

2.产业创新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重大新产品开发产业化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省级校企合作项目、技术创新服务项目4个子方向);

3.标准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5个子方向),重点支持菱镁产业、工业软件、消费品工业等企业主导制修订标准;

4.创新平台建设(消费品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工业软件创新平台2个子方向)。

(三)支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共2个方向,包括:

1.基于供应链平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2.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四)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共2个方向,6个子方向,包括:

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产业大脑“揭榜挂帅”、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4个子方向);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高质量软件项目实施、“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培育2个子方向)。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直接补助方式。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攻关及升级改造、产业基础再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重大新产品开发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10%;对列入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榜单以及工业母机等国家大力支持发展领域的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1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为主承担的新产品开发及产学研攻关项目,补助资金分档定额支持。

(二)贷款贴息补助方式。对企业新建项目、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项贴息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通过认定的供应链平台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流动资金年度贴息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三)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认定的企业(项目、生产线),对主导(主编)制(修)订各类标准的企业,首版次软件产品,医药创新成果转化,轻纺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菱镁行业淘汰退出轻烧反射窑等进行奖励。单项奖励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企事业单位。

(二)工业企业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新建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原则上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以奖代补类支持方式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资产、征信及经营状况良好。

(四)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和应用落地等能力。

(五)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六)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行政区划范围内。

(七)项目原则上应具备相关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无需相关手续作出说明)。

(八)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奖代补类支持方式以及高校、科研院所为主承担的新产品开发及产学研攻关项目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九)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以及资金申请报告具体要求。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采用线上申报、线下存档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单位需在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lqt.gxt.ln.gov.cn)完成注册,上传资金申请报告(附件5),资金申请报告首页需填写具体申报方向,例如“产业基础再造-核心基础零部件”。其中,申报产业创新发展方向的,需按照产业创新发展方向申报指南相应附件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申报基于供应链平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向的,需按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编写资金申请报告。拟申报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本次暂不申报,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开展申报、初审、汇总、报送等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政府端,网址:http://lgt.gxt.ln.gov.cn),按照县(市、区)、市权限逐级进行,县(市、区)、市线上初审通过即视为盖章推荐。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存档,主要包括申报推荐文件(需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在推荐文件中写明财政意见)、本地区拟推荐项目汇总表(表样参照附件6),以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两份),均须加盖公章。中省直企业通过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涉密项目参照上述流程实施线下申报,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式六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两份)。项目申报和市级初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地区申报材料后,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评审。结合评审情况,综合考虑申报项目质量、数量、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拟支持名单及资金额度。除涉密内容外,评审结果均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s://gxt.ln.gov.cn)等网络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项目计划、确定绩效目标,并报省财政厅审核项目计划、下达资金指标和绩效目标。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中缺少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材料,取消申报单位参加评审资格。

(二)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推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项目,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核推荐主体责任,重点审核申报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支持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和要件是否齐全等。当年被评为省级督查激励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地区内的项目,以及列入“数字辽宁工程”“万亿级产业基地培育工程”、22个产业集群、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申报单位被依法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当年已获得省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近三年存在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不得推荐。

(三)相关评审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根据专项申报指南建立项目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专家打分、结论意见等全流程可追溯体系,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评审情况及相关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专项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

联系人及电话:李家旭 024-86894143

2.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升级改造

联系人及电话:杨帅 024-86894130

3.产业基础再造

联系人及电话:刘宇男 024-86894143

4.绿色低碳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徐礡文 024-86892792

5.精细化工

联系人及电话:万淼 024-86901715

6.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联系人及电话:张鹏 024-86892934

7.电子信息制造业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剑 024-86893523

8.消费品工业“三品”

联系人及电话:

轻工行业 纪东书 024-86892771

纺织行业 季婷  024-86893581

9.菱镁产业

联系人及电话:田继文 024-86893478

10.重点装备攻关

联系人及电话:杨帅 024-86894130

11.产业创新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韩光 024-86892497

12.标准修订:

联系人及电话:

菱镁行业 田继文 024-86913384

消费品工业 纪东书 024-86892771

13.创新平台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

消费品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

纪东书 024-86892771

工业软件创新平台 黄晓东 024-86913384

14.基于供应链平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联系人及电话:孙竹 024-86892472

15.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联系人及电话:谢菲 024-86906664

16.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联系人及电话:张诗蕾 024-86913469

1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黄晓东 024-86913384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24-86892359

(三)线上申报平台

联系电话:024-86892740

附件:

1.2023年度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2.2023年度创新与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3.2023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

4.2023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指南

5.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6.拟推荐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5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插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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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辽宁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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