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现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综计联〔2022〕703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嘉府发〔2023〕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建设管理委牵头编制的《关于推动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关于推动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现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综计联〔2022〕703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刻把握嘉定区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内在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以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为标杆,坚持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嘉定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和打造上海新城样板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精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感受度作为衡量标尺,将精细化管理要求贯穿到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全过程,营造更科学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秩序。

 (二)坚持法规保障、标准引领。依托《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和市级各类法规、制度体系,及时制定完善区级相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等配套监管办法。

 (三)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加强区级部门协同和区镇联动,强化区管设施维护的示范引领,发挥试点片区创新带动作用,在全区面上系统推进。

  (四)坚持数字治理、协同处置。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深度感知全量化城市运行状态,数据联通赋能“一网统管”,建立数据驱动的城市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模式,提升城市治理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智慧能级。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聚焦嘉定新城、北虹桥“双引擎”建设战略支撑,聚焦区、镇两级科学规范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制体系建设,聚焦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赋能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发展需求,2024年底前,基本形成“全区统一、区镇协同、社会共治、科技支撑”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科学合理、量力而行、更可持续”的资金统筹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全行业覆盖、全区域分级、全周期集成”的标准及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涵盖设施全生命周期、集成市区街镇三级”的智能化管理平台。依托系统平台,把握城市基础设施的生命体、有机体特征,有效构建城市维护数字化治理体系,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科学精细管理。2025年底前,实现全区“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全覆盖、项目审批全流程、维护数据全归集、资金投入更科学”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双向赋能,人民群众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区镇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构建区、镇两级条块结合、点面统筹的城市维护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全区统一、各方协同的城市维护管理体制。

 1.健全制度体系。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市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嘉定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更新细化配套文件,健全区级“1+X”政策框架体系。结合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相关政策。建立区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模式,指导街镇科学规范实施城市维护项目管理。

 2.强化协同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对接,积极落实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区级部门联合协商,协作开展改革试点,探索高效有序的合力模式和有益的工作方法。同时搭建高效沟通桥梁,畅通区镇两级双向和各街镇横向沟通渠道,切实提高各街镇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水平。

 3.实施统一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区级政策制定、项目储备、计划下达、标准确立、监督管理等。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的规划编制、标准编制、计划报送、项目实施等。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等。

4.加强对经营类设施维护的指导。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整体性、系统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设施养护,积极引导企业制定可操作、可实施的设施养护管理办法、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围绕精细化管理要求,提升经营类设施维护的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形成一套高质量的城市维护标准

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面梳理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关键环节和指标要求。行业部门科学确定设施分级分类维护标准。搭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标准规范与考核评估体系。形成城市维护管理合力,建立高质量维护标准体系。

1.健全完善现有维护标准。加强标准与政策的配套衔接,细化基础设施分类,系统优化维护管理标准。梳理现有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加快探索标准化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各领域的普及应用。

  2.建立差异化养护标准。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设施,细化日常养护需求,制定差异化维护标准,实行差别化的作业内容和养护频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遵循“抓重点、保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养护内容和配置养护资源。暂无法建立标准的,可通过项目监理、成本规制、绩效跟踪及评价、维护效果测评等方式加强管理。

3.建立综合管养标准。聚焦嘉定新城、北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和各示范片区,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将道路、园林绿化、水务等基础设施的日常保洁和养护工作进行打包,实现公共设施统一养护和管理标准化,为服务对象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高效服务。

 4.建立新型智慧基础设施养护标准。制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云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并运营新型信息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对路侧智能网联设备设施及网络的监管、维护和智能网联路侧数据质量的分析和问题处理情况提出实施标准,保障路口智能化应用正常运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精细化管理示范区”。

  (三)建立一套规范的审批监管流程

加强维护项目规划编制、储备管理和计划生成。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分级分类项目审批决策制度。建立项目协同审批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和项目绩效管理,探索形成城市维护项目全流程监管、全设施分级分类项目联审的规范化审批流程。

1.强化“两库一计划”。结合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完善项目储备库和预备库管理,做精做细年度计划。加强维护项目储备的内外沟通、进出管理和闭环管控,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应急突发事项和急难险重任务。

 2.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以区级系统平台为载体,优化现有管理程序,打通项目各阶段审批节点,提高审批效率。动态跟踪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3.完善分级分类审批。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审批区级维护项目。涉及重大民生、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应报区政府决策。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应急任务等特定需求项目,审批流程、维护标准等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日常维护类项目可根据相关标准、定额或估算指标,编制年度预算。对非竞争行业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开展成本规制。

4.推进项目协同审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审批机制,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统筹平衡、资源共享和计划协同,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审批应由相关行业部门专题研究,结合行业规划、区级要求及项目储备深度,提出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建议。

 5.项目批前现场踏勘。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实施批前现场踏勘,对城市运行影响较大、技术复杂、投资额较大的项目,由区建设管理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现场联合踏勘论证。

6.加强评审单位监管。加强对项目咨询评估单位的全过程监督,优化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评审质量效率,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四)搭建一个智能化的全要素管理平台

依托市、区信息平台汇集全区城市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搭建区级项目全流程监管平台,推动跨部门、层级协同管理和数据资源汇聚,建立健全本区全类型设施数据库“一本账”。实现维护数据实时更新,“人、机、料”全要素清单管理和设施养护动态监管,覆盖区镇两级全要素全类型设施量数据平台。

 1.整合设施维护数据。在市级平台全覆盖基础上,依托区财政、发改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数据,开展设施量普查和数据归集,实现编码检索管理,打造全量化数据库底座。建立区镇两级城市维护设施量清单,涵盖各类设施的规划、储备、审批、投资计划、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实施进度等信息。探索数据整合、系统分析及各类场景应用,通过全过程信息量化,有效监测项目动态,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2.建立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归集整合相关行业各类维护项目信息,进行一体化集中高效的项目审批管理,实现维护项目全流程审批、全过程监督、全要素管控。

  3.开展动态分析管理。发挥市、区信息平台联通互动、共享共治功能,加强市区联动、区内联合,实现区级项目平台覆盖率100%,街镇重点项目覆盖率100%。通过分区分业、分层分级的管养标准分析和数据维护,全面展示项目基本信息、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效率,动态管控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

 4.推动智慧感知与一网统管对接。通过区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平台,实现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联通和信息交互,逐步完善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形成数据信息共享、场景实时监控和处置业务联动,实现“一网统管”“一键通达”高效处置管理闭环。

  (五)建立一个项目资金协同机制

通过对设施运行状态的趋势分析和资金保障需求的预测研判,建立全要素管理、科学可持续的资金统筹保障体系,构建适应嘉定城市管理需求的维护资金定期调整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应对,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精准度和响应度。

  1.系统安排资金使用。根据储备计划,统筹安排维护项目,规避重复投入。协调不同单位在同一区域实施的维护项目,减少反复开挖对城市运行的影响;统筹不同维护项目中的交叉作业,整体推进实施计划,避免重复施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构建资金定期调整机制。建立区级城维项目资金定期协商机制,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需求,完善基于设施量增长、养护体制改革、养护技术革新、养护标准提高、人材机价格变化等因素的资金合理增长机制。推动建立重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刚性投入与财政收入水平增减脱钩的资金保障机制。

  (六)提高行业高质量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赋能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示范引领,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助力城市治理高效能“一网统管”。积极加强行业指导,明确管理要求,树立养护标杆,构建体现嘉定特色品牌、符合本区建设发展需求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格局。扎实开展城市体检和基础设施普查,找准城市基础设施风险源和风险点,科学编制安全风险清单和维护管理实施计划,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1.城市道路。区交通委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设施的品质提升和智慧化升级改造,研究形成建设规范和养护标准。运用新型感知设备,实现养护由人工经验决策向智能数据决策转变,完善“检-评-修”的科学管养流程。定期开展养护巡查,完善巡查频率、养护标准、考核要求等。

 2.城市排水。区水务局开展排水系统(含雨污水泵站、管网等排水设施)健康普查,科学滚动实施维修养护,持续优化排水管道设施运维监管机制。推进积水点改造,有效解决雨季积水内涝问题。评估防汛泵站截流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落实长效运维养护,制定改造计划并推进实施。动态完善河湖基础数据,做好区城市维护保障范围内防汛墙、河道改造考核管理工作。

  3.绿化市容。区绿化市容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设施的品质提升,建立区级公园绿地高质量维护标准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提升设施维护前瞻性、合理性、规范性。定期开展景观灯光安全检测,持续做好区级景观灯光项目的日常养护,落实养护和考核制度,确保全区景观照明设施规范设置和安全运行。

4.公共消防。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嘉定区城市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障需求,创新城市消防救援发展路径,提升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机制,构建消防救援设施布局合理、消防救援队伍综合能力突出、战勤保障体系完善、技术装备水平领先的消防救援体系。

5.公安交警。公安嘉定分局加强在用交通信号设施养护和更新,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全面梳理路口控制方式,推进符合设置信号灯条件的路口“应设尽设”。推进交通信号灯设施网联化和交通检测设备接口标准化。要运用“双智”试点成果,加强交通信号的日常管理和配时方案调优,提升交通通行效率。

6.道路照明。区建管委加强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养护和老旧设施改造。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质量,实现我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光源全覆盖,升级道路照明设施智能远程控制,建立道路照明能耗考核。加强日常运维动态管理,确保亮灯率、设备完好率、及时修复率等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7.市政管线。区水务局、区建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等市政管线管理部门应持续加强对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的地下隐患的监测和排查,督促和指导落实对市政管网等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的隐患消除和常态维护工作。管线各权属单位应定期开展普查,建立普查建档,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制定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巡查责任建立巡查档案,加强风险预测预警,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城市“生命线”运行稳定和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区建设管理委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公安嘉定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城运中心、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12个部门组成。对全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宣贯到位。

(二)强化机制运行。优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标准引领、制度管控、部门联动、街镇协同、企业参与的整体推进体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重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监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一网统管”。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常态化效能考核,完善风险隐患应急处置流程和办法,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三)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形成与设施量相匹配的城维投入合理增长机制。持续加强城维资金保障力度,在确保刚性支出的前提下,保障重点项目,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适当提升弹性项目投入。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和安全运行维护的技术研究、智能化设施配置、维护管理模式转型升级、专业人员培训等的投入。

 (四)加强检查督导。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考评组,定期组织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评估报告等措施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地。充分发挥市民热线、信访投诉、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多渠道社会监督功能作用,将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所涉事项处理情况纳入“一网统管”督办。

附件: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建立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区建设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

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公安嘉定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城运中心、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12个部门组成,区建设管理委为牵头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兼任。

  二、相关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推动全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本区基础设施维护体制机制,研究提出促进基础设施维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各行业、各区域落实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相关任务;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制定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任务计划,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指导、协调全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按照“统筹协同、规范高效、动态管理”的要求,推进区级财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应用系统开展业务管理。

2.区科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信息化应用,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强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互联互通。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维护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协同编制年度区级城市维护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区级资金支出预算,监督规范预算资金使用。

4.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应急处置流程,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应急抢险演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隐患。

5.区城运中心:负责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一网统管+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场景实时监控和处置业务联动的高效闭环管理。

6.公安嘉定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相关工作,包括建立健全本行业设施维护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城市基础设施量清单,建立合理的维护标准体系,推进养护作业市场化运作,完善设施“检-评-修”管养流程,编制行业城市维护规划,制定年度维护项目计划,对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预算执行、验收销项、审计审价、绩效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协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智慧化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议题和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落实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相关任务情况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适时向成员单位通报,重大问题按程序请示报告区政府。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可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及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附件: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季倩倩(副区长)

召集人:甘晓兵(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旭虹(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冯健华(区国防动员办副主任)

朱 亮(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海为(公安嘉定分局副局长)

刘 峰(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陆耀忠(区城市运行中心副主任)

苑鼎宏(区财政局副局长)

郁 伟(区交通委副主任)

俞正新(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闻 立(区科委副主任)

高建中(区水务局副局长)

蔡 军(区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甘晓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海市嘉定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职务或分工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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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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