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零工市场服务定位。各地要将零工市场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要坚持公益性,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免费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要坚持普惠性,面向社会开放,扩大城乡服务覆盖范围,提高零工市场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要坚持灵活性,充分发挥灵活、快速服务优势,适应灵活就业人员求职需求和特点,提供多样化服务。要坚持兜底性,大力挖掘适合大龄和就业困难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兜底帮扶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

  二、规范零工市场服务功能。各地要健全完善以即时快招服务为核心、以技能提升和权益维护服务为支撑的零工市场基本服务,重点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撮合服务、职业指导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推介服务、培训需求信息收集服务、权益维护指引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围绕灵活就业人员求职就业实际需求,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供车辆即停即走、工具借用寄存、候工休息以及平价超市、住宿餐饮和车辆接送等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务工提供便利条件。

  三、规范零工市场建设布局。各地要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零工市场,构建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对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要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集中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要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重点服务行业用工需求。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要结合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就业驿站等服务网点建设,灵活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向灵活就业人员就近提供服务。

  四、规范零工市场运行模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运作的零工市场,要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具备专门的服务场所设施,能够容纳一定数量人员集中开展对接洽谈活动。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挂零工市场牌子的,要在综合服务场所划分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管理的零工市场,要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严格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运行情况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及时予以退出。

  五、规范零工市场信息分析。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定期汇总分析求职人员信息、招聘岗位信息、匹配结果信息、工资价位信息等相关数据,动态掌握灵活就业供求变化趋势。要按月公布本地零工市场主要行业及岗位求人倍率信息,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求职择业。要加强线上零工市场建设,结合就业服务“一库一平台”建设,将零工市场供求信息纳入省级就业信息平台,搭建线上供求匹配平台,实现全辖区零工市场信息联通、集中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六、规范零工市场服务要求。各地要建立工作日志台账制度,记录分析零工市场主要业务开展情况。要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等事项。要规范本地零工市场命名规则,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使用服务标识标志,提高服务场所辨识度。我部将发布全国统一的零工市场标识,供各地参照使用。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行业用工特征、零工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按照服务对象数量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要通过运营管理单位委派、社会聘用、志愿者招募等渠道,充实零工市场工作人员队伍。要加强零工市场工作人员常态化能力培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轮训,分析就业形势、解读就业创业政策,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制度,督促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八、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窗口建设、促队伍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明确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建立零工市场综合管理制度,协同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零工市场安全运行。要及时总结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提供规范化服务的零工市场,带动提升零工市场整体服务水平。

  各地在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请及时发送,我部将组织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中央政策

中央 「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 转 820 邮箱:workweixinb54ae0@lr5.cn,中央政策资讯的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 “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 “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5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 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 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科技评估机构能力评价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规范》《科技传播能力评估指南》三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科技评估机构能力评价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规范》《科技传播能力评估指南》三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2024年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2024年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数字引领绿色驱动的城市治理创新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数字引领绿色驱动的城市治理创新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对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等三家美国企业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的公告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对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等三家美国企业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8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8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等7个分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公示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等7个分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公示

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六批参考产品(技术)拟入选目录公示

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六批参考产品(技术)拟入选目录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的通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做好 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做好
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 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 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