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转化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现面向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转化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各高校和科研机构需求,集中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一站式”备案服务,减少科研人员负担,提升备案效率。逐步推广“高校-企业-服务机构”协同备案模式,降低合规风险,建立常态化专利转化机制。
二、工作事项
(一)筛查匹配
1.协助高校和科研机构筛选拟许可专利,排除权属纠纷、失效专利等。
2.运用东北三省一区专利转化资源库,对接省内科技型企业需求,推动专利许可签约。
(二)数据统计
为有效掌握盘点阶段各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移转化数据,为专利许可集中备案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定期做好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过程中专利转化数据统计工作。
(三)集中备案
1.分类指导。针对哈工大、哈工程以及季度内许可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一对一”服务,每季度组织为有备案需求的科研人员提供集中办理服务。为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线上培训及备案流程指导。
2.优化备案流程。
(1)对国家重点实验室、高价值专利组合等实行“优先审核”,备案周期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2)允许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同类专利,如同一技术领域的多件专利提交“打包备案”申请。
(四)跟踪服务
1.跟踪备案进程,向高校和科研机构反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2.动态检测,建立备案专利台账,提供年费缴纳提醒、合同续签预警等后续管理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应高度重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备案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将在奖补评审工作过程中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作为专利许可数据的认定条件。
(二)我局将在每季度末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集中备案和专利转化数据统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三前提供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情况表(附件2)。
(三)请各有关单位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转化数据统计工作联系人,填写附件1、附件2,于4月14日前,反馈至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联系人信息表
2.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情况表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材料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梁美琦,18846014513
联系邮箱:373371618@qq.com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