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结果的公示
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省教育厅于4月16-18日组建专家组对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经评价,关键指标符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10-66097855;邮箱:pgc2024@126.com。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5年4月23日
附件http://jyt.hlj.gov.cn/jyt/c110481/202504/c00_318334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