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方向、重点任务及预储备项目清单,认真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减排效益明显的项目申报入库,全力争取中央财…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方向、重点任务及预储备项目清单,认真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减排效益明显的项目申报入库,全力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现征集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是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工业企业可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具体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企业治理类项目最高可获得投资额10%~50%的中央资金补助。

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应以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围绕《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重点聚焦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

二、入库项目范围及类型

入库范围包括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系统控制,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项目类型:燃煤污染控制、锅炉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锅炉综合治理以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等为重点。

工业污染治理以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包括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末端治理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包括源头替代、末端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绿岛”项目建设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含清洁运输)等为重点。

能力建设以监测能力建设(包括环境空气VOCs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港口、铁路货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及主要交通干道空气质量监测等)、监管能力建设(包括秸秆焚烧管控、移动源监测执法设备、VOCs执法设备等)等为重点。

对点多面广的环境治理内容,如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企业集群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打包形成一个整体项目,集中推进。

三、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纳入征集范围

(一)达标治理项目,如: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中已做明确要求的治理内容。

(二)未明确治理技术和治理目标的项目。

(三)过度治理项目,如:VOCs产生量较小,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并离线运行的;已达超低标准的运维改造、深度治理改造项目。

(四)环境效益改善不明显的项目,如:原治理工艺已为高效治理工艺的。

(五)近三年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的所有项目。

(六)其他不予入库的情形:涉及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绿岛项目除外)项目、道路及工地扬尘治理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燃气管网、供热管网、电网、换热站、LNG储运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工作经费类项目,科研类项目,运行维护类项目;已获得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价格补贴的项目;投资总额低于200万的工程治理类项目;其他与大气污染防治关联性不大的项目或成熟度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已完工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必须明确生产环节废气来源、企业现状、现行标准、改造目的和必要性、工艺比选、改造后目标(预期效果)、预算构成等内容。

(二)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工程类项目应提供项目备案文件、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淘汰类项目、点多面广的打包类治理项目应提供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方案;确实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项目应提交可证明其已明确列入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计划或重点工作的相关材料。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指标应符合项目特点明确、量化、可考核,切实反映项目实施产出与效果,体现资金效益。

(四)其他。包括项目环保投资预算清单、近3年无环境违法和环保失信情况、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价格补贴等书面说明材料;以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全年可申报,建议提前规划。

(二)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审核内容:是否符合申报方向、材料是否齐全、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是否达标。

(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四)部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五)集中审核时间:每年3-4月、8-9月。

(六)审核通过项目纳入储备库。

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最终结果以项目库系统中查询到的国家、省的审核意见或批复为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http://kgxj.haikou.gov.cn/zfxxgk/gsgg/202504/t1418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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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口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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