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发〔2025〕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9日
哈尔滨市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黑龙江期间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全省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中重要作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批复》(国中医药综函〔2025〕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验主题
以对俄合作为重点、面向东北亚、辐射欧美非,通过实施“一核、双驱、三地”,构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向北开放新高地。
(一)“一核”。九区九县(市)充分发挥各自中医药资源优势,推进寒地中医药文化保护与弘扬,将哈尔滨打造成为集中医药服务、康养、体验、旅游于一体的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核心示范城市,带动龙江中医药全面发展。
(二)“双驱”。借助后亚冬会效应,结合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依托百年老街中央大街和“中华巴洛克”街区,打造“中医药+冰雪”新业态。
(三)“三地”。以龙江医派为主导,建设寒地中医基地;以东北药材种植为重点,建设北药生产基地;以宜居宜游的冰城夏都品牌为依托,建设中医药康养大健康产业基地。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积极服务和融入全省向北开放新高地发展格局,立足龙江、向北开放,推动中医药“医、药、研、养”协同发展。依托我市现有中医药教育、医疗、康养、产业基础,主动对接全省实施人文交流合作提质升级行动,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强化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立体化、全方位合作,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打造寒地中医五大基地、北药种植生产加工基地、中医药康养大健康基地、“线下+线上”中医诊疗体系、全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平台、中医药国际合作新业态、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将试验成果转化为中医药融合发展的新思路,继续打造更多中医药品牌工程,推动哈尔滨建设成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向北开放新高地。
(二)年度目标。试验区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
1.2025年。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试验区项目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及人才、产业等配套政策文件。
2.2026年。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入推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体系、多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整体效率大幅提升。
3.2027年。建设至少4个寒地中医基地、2个北药基地、2个中医药康养旅游基地及特色小镇,并进行阶段性验收,扩展中医药新业态,带动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4.2028年。试验区项目基本完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模式更加高效便民,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5.2029年。试验区项目全部完成。建立持续投入、深化建设、辐射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树立品牌形象,凸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试验区示范效应,发挥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省、全国输送建设改革经验,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措施及预期成果
(一)深化中医中药改革,完善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锚定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破立并举,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县域医共体,并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医保向中医药倾斜的试点政策;依托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研究工作,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以省中医药卫生监督平台试点工作为引领,深入推进中医药执法信息化机制建设,确保中医药执业规范。〔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二)发挥龙江医派优势,打造寒地中医五大基地
1.打造中医康复基地。依托龙江医派研究会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机构,利用3年时间,制定推广10个以上具有龙江寒地特色的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不少于8个中医康复器具,推动中医康复整体水平提升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二院、龙江医派研究会,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7月〕
2.打造中医儿科诊疗基地。建立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儿科专科联盟,促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加大龙江中医儿科医务人员培训,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诊疗水平。2028年6月前,完成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建设。〔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一院、二院,市卫健委,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6月〕
3.打造中医肛肠诊疗基地。借助市中医院肛肠科为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的优势和良好基础,与国内知名专科医院建立中西医结合肛肠联盟,不断完善肛肠教研室建设。2028年年底前,至少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1项、肛肠科专著1部,力争使哈尔滨市中医医院肛肠科步入国家肛肠专业前列。〔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4.打造中西医结合基地。推进建设以黑龙江省中医医院为依托的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肿瘤项目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2028年年底前,在全市打造5所中西医协同的“旗舰医院”、10所“旗舰科室”,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中西医结合整体水平。〔责任部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市卫健委,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5.打造中医传染病防治基地。突出“医防融合”,发挥市第六医院中医肝病防治中心作用;推动国家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建设,设立艾滋病门诊与病房“一站式”管理中心;发掘中医治疗麻疹、手足口病、百日咳等传染病的潜在优势,发挥中医药应对重大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三)实施科技创新引领,打造北药种植生产加工基地
1.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加强市农科院在中药材种植技术、品种更新等方面能力建设,打造阿城区、五常市、尚志市、通河县、依兰县、木兰县中药材种植基地,不断形成特色化、区域化种植格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2.创制研发中药新药。开展省中医药科学院与深圳合作“中气食族”试点项目。在5年内,实现新药科技成果转化不少于4项;开发药食同源产品15个以上,科技成果转化不少于3项,使北药产业发展焕发新动能。〔责任部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木兰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3.提升现代中药生产能力。围绕中医药产业及其“建链、补链、强链”方向开展招商。推动国药中药制药、润禾饮片生产加工基地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国药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化项目建成,使其成为中国中药东北三省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生产基地。〔责任部门:松北区政府,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四)探索业态融合模式,建设中医药康养中心
1.打造特色旅游康养小镇。推进通河县富林铧子山康养旅游特色小镇、阿城区天问山黄精特色小镇、五常市北秀健康睡眠特色小镇、宾县香炉山等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省级中医药特色小镇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文广旅游局,阿城区、五常市、通河县、宾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12月〕
2.辟建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推广融恒药业对外合作经营模式,加大刺五加等中药材出口;发挥木兰县等县域特有资源禀赋,聚焦具有保健功能的中医药产品、绿色健康食品及健康产业,围绕建设亿级中医药产业目标,打造有影响力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地,全力塑造发展新优势。〔责任部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通河县、木兰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12月〕
(五)搭建智慧医疗平台,完善中医诊疗体系
1.建立智慧医疗信息系统。推广10类60项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实现中医适宜技术县域全覆盖,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在推出全国首个综合性卫生健康便民电子地图的基础上,发布哈尔滨市中医药服务电子地图,促进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利用。〔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2.提高疾病网络诊治能力。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医药专科群。在全市三级中医医院开设互联网医院,快速增加线上诊疗资源,通过网络问诊、智慧药房配送,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中医药服务。持续提升中医药重大疑难疾病防治能力,至少形成10个疗效显著的中医诊疗方案。〔责任部门:市卫健委,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六)人才队伍扩量提质,打造全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平台
1.完善高素质中医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市中医医院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培训基地,建立覆盖所有二级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持续放大“省人才60条”“创新60条”“市人才新政30条”等政策的引才引智效应,在留住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中医药人才。2028年年底前,建成龙江医派名老中医试点传承工作站,充分发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等专家作用,优化师徒双向选择机制,集中培养一批名中医,推动中医事业持续发展。〔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2.宣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市建立中小学中医启蒙实践基地10所;利用黑龙江中医药博物馆、世一堂中医馆等资源,在做好中医药研学的基础上,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开展哈市中医科普大赛、中医药膳大赛,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龙江医派研究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七)提高国际影响力,打造中医药国际合作新业态
1.促进对内对外人文交流。开展中俄中医药交流,举办“中俄生物医药论坛”;依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创办的伦敦中医孔子学院,开展继续教育课程,带动中医药推广;扩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规模,并逐步向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联邦布里亚特共和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中医药人才交流。〔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市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12月〕
2.增强中医药国际传承创新。依托哈尔滨国际中医药培训基地,巩固中医药产业对俄合作成果,提升向北开放效能;统筹整合龙江中医药资源,借助“互联网+服务贸易”,开展远程国际医疗服务,推动对外交流纵深发展,拓展中医药国际合作领域。〔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12月〕
3.加强国际中医药合作。依托哈尔滨市“小儿脑瘫康复治疗中心”项目,开展辐射俄罗斯和其他国家的特色中医药诊疗中心;与绥芬河市、黑河市共建中医医联体,选派中医专家赴绥芬河市为俄罗斯患者会诊治疗;支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中东欧中医药中心(匈牙利)”“中奥合作中医临床培训与科研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国际合作。〔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12月〕
4.搭建中医药服务出口平台。利用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等对外合作交流展示平台,搭建企业对外合作渠道,为海外人士提供线上中医药服务;整合生物医药、中医药等产业资源,推动珍宝制药、济仁药业等中药企业创新发展,培育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新优势。〔责任部门: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卫健委、市工信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12月〕
(八)坚持以点带面,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
依托中医街和中华巴洛克街区,搭建疾病诊疗保健、冰雪运动康养、中医药文化宣传、健康旅游体验、中医产品展销、道地药材贸易“六位一体”的展示平台。以省内外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龙江名医等为依托,在街区内开设出诊带教场地。通过中医药与历史文化、旅游开发深度融合,打造全国一流的中医药产业和文化旅游新地标。〔责任部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道里区、道外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哈尔滨市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试验区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市农业农村、工信、科技、医保、文广旅游、商务、外事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规划、推动试验区的总体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分工、形成合力,围绕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建设。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中医药试验区创建工作。深入挖掘、总结提炼试验区建设中的可行制度、设计体系、运行模式,以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和实践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哈尔滨经验。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元化方式,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覆盖不同受众群体,提升中医药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医药、发展中医药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机制政策。要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各项资源要素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哈尔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系列政策文件。要按照“四个体系”落实机制,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并指导全市推进工作。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并及时纠偏整改,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导致试验区建设工作进度迟滞、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4535/202505/c01_10599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