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及省科技厅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具体详见《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附件1)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附件2)。
二、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表、申报书一式六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23768569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2.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