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清欠投诉渠道调整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的通告

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

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厅)在“江苏省清欠投诉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优化工作流程,并将其调整为“江苏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受理中小企业反映的江苏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事项。

一、投诉登记平台

“江苏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是中小企业反映被拖欠款项的省级唯一官方渠道,网址为https://www.smejs.cn:8443/qq。企业通过其他渠道反映的投诉事项,不属于此项工作范围。

电话:025-83737871

邮箱:js6060@126.com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投诉受理范围

1.被投诉方仅限于江苏省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包括江苏省内的央企及其所属公司);

2.投诉方为中小企业;

3.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非因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而发生欠款的;

(2)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4)处理投诉部门已经形成并反馈处理结果,且投诉方未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

三、投诉材料内容

投诉方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并提供佐证材料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诉方须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填报要求,认真、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使用PDF文件格式),投诉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有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企业规模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被投诉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企业规模类型(非企业无需填写)、住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结算凭证等);

4.投诉事项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受理或者处理的承诺。

四、各设区市投诉渠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投诉方也可依据被投诉方所在地,通过各设区市设立的投诉渠道反映有关问题。

关于江苏省清欠投诉渠道调整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的通告插图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江苏省政策

江苏省「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 转 816 邮箱:shitian@lr5.cn

为您推荐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为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关于《沈阳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我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辽宁省 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辽工信企业〔2024〕2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关于调整完善全省服务型制造和制造业 单项冠军培育库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锦州锦兴特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

关于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度第四批)进行公告的通知

辽工信企业〔2024〕2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

关于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1160吨/日“一窑三线” 电子级薄玻璃、光伏玻璃背板和汽车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

关于推荐“无废园区”“无废企业”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生态环境局: 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23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行政审批事项 抽查结果公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23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行政审批事项 抽查结果公告

关于《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版)》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版)》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2021年至2022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审计整改的有关情况

上海市2021年至2022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审计整改的有关情况

上海市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征集

上海市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征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