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保证评审活动公平公正,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我局计划于近期启动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专家库遵守轮换、回避、保密等原则,由市科技局按照专家库管理规定(附件1)统筹管理,专家库实行信息定期更新机制。
二、新入库专家征集
(一)各专家所在单位负责专家入库组织推荐工作。符合入库条件(附件2)的专家登录南京市科技咨询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49.65.0.222/NJSZJK/进行网上注册及申请,在线填报专家信息。
(二)填报说明:专家个人用户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网页上所有信息均为必填),同时需要上传相应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主要成就证明等(所有材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上传)。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2个最熟悉的领域,按照熟悉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填写,熟悉技术领域应填写到三级领域。
三、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一)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咨询作用,请在库专家登录系统,在线更新完善个人基本情况、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研究领域等信息。
(二)各单位负责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录查看单位在库专家情况,未注册单位需先在专家库系统中进行注册。
(三)如发现专家信息发生重要变化,特别当专家存在不再符合入库条件(附件2)或其他不适宜参加评审活动的情况,请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入库专家征集工作,对照入库专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入库专家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二)因系统更新,未按要求完善信息的在库专家的评审资格将受到影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单位内所有在库专家更新信息。
(三)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严禁虚报、伪造成果信息等科研不断及失信行为,如发现专家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专家资格,并视情况记入个人或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四)各单位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入库申请和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联系方式: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郁勇 68505234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陈宇 68786233
附件:1. 专家库管理规定
2. 推荐入库专家条件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