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省定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和天天有感的民生实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和天天有感的民生实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22年实施18项省定民生实事,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2022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20项民生实事,其中,我市实施18项,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无目标任务。

1.“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85.83公里,当年完工185.83公里左右。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100%,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799套,基本建成1365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个,房屋总建筑面积127.62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5137户。(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242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县(区域)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28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建成9家智慧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新增托位1.35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所,资助幼儿7696人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求职用工精准对接计划,全市组织招聘会不少于107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81万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21150人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省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全市每个县(市)各选择5—6个社区,试点推广“三公里”就业圈;组织2721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技工院校招收不少于19500名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进行新技工系统培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对全市1678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开展一次“两癌”免费筛查,完成4.3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完成1.6万名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人数,提高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7.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全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9.困难残疾人康复。为全市822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1164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5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责任单位:市残联)

10.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生活救助按不超过 12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 10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1.中小学课后服务。全市481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统计口径,不含寄宿制人数大于100人的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小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地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15分钟健身圈”建设。统筹建设537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3.“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设140个城市阅读空间,以市区、县城为基本单位,初步形成15分钟阅读圈,构建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14.“惠民菜篮子”运营。在现有“惠民菜篮子”门店基础上,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适当增加运营门店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在城区建设“惠民菜篮子”。全市建立不少于190家“惠民菜篮子”门店,全年平价销售农副产品2.5万吨左右,预计优惠金额4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建成97个老年食堂(社区助餐点),其中新增老年食堂24个,提供社区助餐点73个。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为区域内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22年建设不少于8个农村助餐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6.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20家市县级医疗机构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让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7.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设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平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8.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02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推动。加强闭环式管理,完善“周计划、月排名、季分析、随时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工程项目高质高效完成。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堵点”,解决重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勇于改革创新,探索特色经验,以典型案例带动民生实事项目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创新建设模式。贯彻落实省民生办《关于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的意见》(民生办〔2022〕1号)要求,完善项目选择、规划引领、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建后管养和绩效管理等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利民功效,防范杜绝民生领域资金损失浪费。

(三)注重精准管护。推进工程类项目资产管护信息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梳理项目管护情况,开展信息登记。市直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工程类项目管护指导实施意见,厘清资产属性,明确管护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工程后续管护,确保管好用好、发挥长久效益。

(四)规范绩效管理。按照“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方式,出台《合肥市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推动项目绩效目标全编制,各级各部门按照“中期单位自评+年终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落实落细。加强绩效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五)提升宣传实效。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民生实事,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不断改进作风。聚焦养老、就业、托育、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民生工程项目选择、实施、监督和评价各方面优服务、改作风,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省定民生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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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合肥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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