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财政局(财金局),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22〕39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及初审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
(一)按照人事档案隶属关系,各区(市)县申报人员经本地区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非公有制组织中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申报人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经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市本级申报人员经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将材料报送至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
(四)省级各部门、省属各企业、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单位和央属在川单位申报人员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正高评办(省正高评办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成都市南新街16号财政厅二号楼711室);
(五)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通过申报人员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三、联系单位
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第三办公区21125A室)
联系人:宁守芬
联系电话:61882639
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第三办公区32427办公室)
联系电话:61888120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