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现对以下课题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课题名称与要求
(一)《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2021-2025)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1.研究任务:分析评估规划实施以来的现状情况;分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实现程度及预计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对规划提出的构建空间管控体系、生态保护体系、文化旅游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建议;为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切实推进四明山区域共同富裕和生态保护发展,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
2.完成时间:2023年10月底前。
3.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宁波市山区共同富裕政策体系研究
1.研究任务:梳理分析国家、省、市山区发展相关支持政策,摸底调研山区发展现行政策执行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山区共同富裕政策诉求,聚焦推动全市山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研究提出支持山区发展政策主要内容、覆盖领域、保障措施等,最终形成顶层政策文件。
2.完成时间:2023年10月底前。
3.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宁波市农林水利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
1.研究任务:分析宁波农林水利重大项目投融资现状、存在问题及投融资机制创新面临的新形势;对农林水利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进行分析,提出操作性强的项目投融资模式。
2.完成时间:2023年10月底前。
3.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专业研究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宁波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农林水利投融资模式和农业农村山区发展现状,承担过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的单位。
2.课题研究应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指导性的有机统一,与宁波特色实际相融合,形成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尤其强调问题导向,透彻分析问题,切实找准痛点、难点,准确提出对策建议。
3.课题申报单位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确定选题,并认真填写《宁波市发改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后(一式6份),于2023年4月3日前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发送至(以邮戳时间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
三、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科研院所、咨询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牵头业务处室将组织评审,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签订合同。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宁波市发改委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合同要求进度,及时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海洲,联系电话:89183255。邮箱:fgwnjc3255@163.com。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12室(邮编:315040)。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