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3〕35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三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监管周期贵州电网各用户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含增值税、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详见附件一。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详见附件二。

二、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指除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户,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单一制和两部制变更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上述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前自行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并自申请后的下一计费周期执行。

两部制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容量电价或需量电价计费方式,按季度进行变更,用户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本通知核定标准90%执行。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三、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外,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通过市场化形成,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所有电压等级用户电量均按综合线损率4.73%执行。在电力市场不具备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条件时,继续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量,代理采购损益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等相关损益、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

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制要求,并取得我委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文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其上网电量继续由电网企业按规定标准单独结算超低排放电费给煤电企业,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

四、因居民、农业用电量增长及优先发电计划放开等因素,电网企业每月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发生的实际损益,与当月基准电价交叉补贴总额的差额,作为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五、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输配电价,统筹推进电网均衡发展。全面做好营销、计量等信息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加强政策宣传和客户沟通服务,引导用户合理配置容量,提升用电负荷率;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每年5月底前报我委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研究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做好电力交易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和服务。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监管,确保输配电价平稳执行,确保本通知要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价格管理处)。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等要与本通知做好有效衔接。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贵州电网输配电价表.pdf

附件2:贵州省电网销售电价表.pdf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3〕359号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贵阳市政策

贵阳市政策频道,专属于贵阳市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 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 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

关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通批量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权限的通知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及时性,便于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现就有关事...

关于征求《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

关于对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个别增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现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政府性基金收...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贵阳市2023年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评价结果及拟补助名单公示

根据《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筑科通〔2022〕34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以上科技...

贵阳市2023年“揭榜挂帅”制企业出题类科技项目拟立项公示

经研究同意,现将“‘电子元器件柔性智能检测线关键技术研究’等4个‘揭榜挂帅’制企业出题类科技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

关于《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市本级拨付失业保险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告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

在贵阳贵安可开展社会评价活动的省市属社会评价机构名单及评价范围

在贵阳贵安可开展社会评价活动的省市属社会评价机构及评价范围,详情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在贵阳贵安可开展社会评价活动的省...

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调试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调试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评审时间:2024年2...

关于贵阳市有志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的公示

近期,贵阳市有志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出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贵阳贵安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贵阳贵安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严明...

2024年1月提前退休公示人员明细(全市)

024年1月提前退休公示人员明细(全市),详情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贵阳市)2024年1月提前退休公示人员明细

贵阳贵安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正公告

《贵阳贵安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经核查,部分岗位招聘条件设置有误,现予更正...

追缴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所获市级高企后补助资金专项法律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CZH2023ZB--190 二、项目名称:追缴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所获市级高企后补助资金专项法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