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4〕3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河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地处中原地区,是支撑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推动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河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55.5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37.8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0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0.7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强中原城市群与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协同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巩固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粮食生产基地,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打造黄河生态带,提升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统筹实施重要山脉、河流、森林、湖泊、湿地等保护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好南水北调工程。提升郑州都市圈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推动郑州—开封同城化进程,加快洛阳、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陇海铁路、京广铁路轴带城镇集约布局,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分级分类优化乡村空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洛阳龙门石窟、安阳殷墟等世界遗产和鄂豫皖苏区根据地、红旗渠等红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河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河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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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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