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5号)、《大连市科技特派工作管理办法》(大科发〔2021〕243号)、《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大科发〔2021〕244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二、评估对象
1、对2018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团进行绩效评估;
2、2023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团需报送已开展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不参加本年度绩效评估。
三、评估程序
1、材料填报。登录(注册)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90.30/kjjpm/user/login.html),在线填报《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自评报告》,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佐证材料,3月29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写提交;
2、审查推荐。请归口管理部门对系统提交的绩效评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4月10日前完成网上审查推荐;
3、考核评估。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科技特派团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按照有关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布。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地区科技部门和科技特派团团长依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科技特派团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2、《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023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团已开展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39989856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 邮编:116001
填报平台技术支持: 冯浩东:15840923121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