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含西咸新…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含西咸新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行业协会电动交通及储能分会,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支撑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末,我省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安全可靠、开放融合、管理规范的充电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城区力争形成半径不大于2公里的充电服务圈;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形成有效覆盖;景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社区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应用,充电桩接入率达到100%。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35.54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6.09万个(含乡镇充电桩1.22万个),个人及专用充电桩29.45万个,能够满足80万至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布局规划

各市要科学预测电动汽车发展规模和充电需求,明确“十四五”期间各类充电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时序、停车用地需求、充电容量等关键指标,以县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站应加强论证,涉及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二)完善主要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公共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充电站,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对于具备条件的商超、酒店、医院、写字楼、学校、公园等既有公共场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对于新建公共停车场所,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25%,建成的充电车位不低于10%。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迁移等方式,及时对充电设施进行更新换代,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居住社区。一是新建居住社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电缆桥架、保护管、电缆通道建设至停车位,在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电表计量间,配电室至电表计量间敷设供电线路,安装计量箱、表前开关、表后开关,每个停车位预留不低于7千瓦用电容量以及充电设备安装位置),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时,要严格审核充电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  验收范畴。各地供电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企业,做好充电基础设施业务指导、配电部分验收和供电服务相关工作。二是各级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因地制宜,至少建成1个公共充电车位,采用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针对存量少、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电需求的居住社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三是具备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并配合做好现场勘察、现场施工、电源接取、用电变更等工作。四是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参与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

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停车场应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用车充电需要。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错峰开放,提升公共充电服务能力。

(三)拓展覆盖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各市要结合电动汽车下乡活动,推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引导社会企业重点在乡镇机关、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商圈、车站、物流基地、公共停车场等地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

(四)建设产业园区、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鼓励将产业园区规划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的优选条件,到2025年,省级产业园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加快景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充电设施覆盖省内4A级以上景区,满足旅游出行需要。

(五)完善高速公路及交通要道充电基础设施

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与红线内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已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并运营的充电站根据电动汽车流量预测,同步改造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农村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

(六)加强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数据接入和互联互通

各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运营充电桩数据全部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充电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智慧车联网平台与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做到互联互通,共享相关数据,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撑,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便利。

三、创新示范

(七)开展西咸新区、西安产业园引领示范

支持电网企业与社会力量在西咸新区建设车辆到电网(V2G)充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加速推进V2G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在西咸新区、西安产业园区开展“光储充放”充电站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

(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示范

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优化电动汽车充电时间和充电功率,促进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互动。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争取2023年实现每个市建成1个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九)开展换电模式示范

围绕矿场、港口、渣土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主要应用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通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统筹、市负责、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为日常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充电市场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充电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建设审批、备案管理等手续。各市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

(十一)强化电力需求服务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管路通道等资源予以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十二)提升充电服务保障水平

各市根据地方情况研究出台电动汽车充电站管理规范,细化管理措施。充电运营企业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运行维护水平和故障处理能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做到充电桩实时监控、信息及时发布,加强数据分析应用,辅助政府、企业决策,为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各市可积极研究出台充电设施研发生产、建设及运营管理的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新基建专项债券等财政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

(十四)加强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备案抽查内容。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工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工作机制。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1月3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pdf

陕西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陕西省政策

陕西省 “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转807 邮箱:daizhongshangdazhongchua@lr5.cn

为您推荐

【铜川】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功创建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铜川市依托陕西铜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将其定名为印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印台农高区”)。这标志着印台农高区创建成功。

【西咸新区】组建装备制造、氢能、无人机、光伏“产业联盟”

4月16日,西咸新区举办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题的2024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省科技厅】第八届陕西国际科技创新创业博览会在西安开幕

4月18日上午,第八届陕西国际科技创新创业博览会暨秦创原创新发展国际论坛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开幕。省政协副主席高岭出席并宣布开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 可拨打电话029-86138538或12315

4月1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违规收费整治的部署,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在收费领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即日起至6月10日,该局面向全省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

陕西重点培育20个左右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

4月24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陕西重点培育20个左右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力争到2026年,聚集区内各类主体营业收入总规模突破“万亿级”大关。

中俄农产品经贸合作对接会在西安举办

4月22日至23日,中俄农产品经贸合作对接会在西安举办。本次对接会由俄罗斯联邦农业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陕西省贸促会共同组织,共开展对接洽谈活动400余次,现场达成合作意向15个,涉及意向金额7.21亿元。

陕西举行高质量项目“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

4月25日,陕西省2024年高质量项目“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暨产业创新集群主题专场活动在西安举行。西部超导、铂力特等12家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项目签约。

一季度陕西经济实现平稳开局

4月24日,省统计局发布一季度陕西经济运行“成绩单”: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98.5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2%。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开局平稳、结构优化、活力增强的态势。

陕西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

4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去年以来,我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

陕西开展水果直播带货人才培训

为顺应网络电商快速发展形势,提升电商直播带货能力,充实陕西水果网红人才力量,4月17日,省果业中心组织的2024年全省千名水果直播带货人才培训班开班。

陕西财政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

4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陕西财政精心谋划出实招,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强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陕西综保区外贸拉动作用显著 2023年进出口值占全省总值的52%

4月19日,记者从西安海关获悉:2023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2101.9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52%。省内综保区以不到全省两万分之一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超五成的进出口值,小区域带动大发展的引擎作用明显。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2024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3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

陕西力争园林水果总产量达2115万吨

4月19日,记者从省果业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印发2024年全省果业工作要点,将瞄准“种好、管好、卖好”定位,统筹聚合资源要素,创新工作方法路径,推动前端生产提质增效、中端采后提升巩固、后端营销提力扩面,力争全年园林水果总产量达2115万吨,总产值持续稳步提升,全力推进果业高质量发展。

一季度陕西人民币贷款增加2175亿元

4月19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获悉:一季度陕西人民币贷款增加2175亿元。

陕汽:持续创新 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四月十日,陕汽新能源重卡基地汽车总装生产线上的工业机器人在进行汽车轮胎自动化装配作业。 

【西安】“全球创新指数”首次进入世界前20强

4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西安“全球创新指数”首次进入世界前20强,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57.52万户,同比增长31.33%,增速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

【西安】解锁营商环境“升级”密码

“前几天,‘西安政策通’平台给我们推送了年度办公用房扶持补贴申报信息和兑现指南。我们已经完成申请,估计一周左右补贴就能到账。”4月10日,西安新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熊国平打开“西安政策通”平台,查询申报进度。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银企”携手解难题

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省市场监管局】陕西推出市场监管领域30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4月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2024年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聚焦深化准入准营改革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增效行动、开展企业服务提升行动、探索市场协同共治行动4个方面,出台30条具体措施,旨在发挥好自身职能,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高监管效能、提振市场信心,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