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规范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规范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辽宁省境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企业。

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可委托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对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评价期原则上为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以内(可按月、季度、半年、一年、自然年度等期限评价)。

二、评价程序

(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产量、年产值等);

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采购(或接收)、消耗、库存及产品生产、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

4.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材料;

5.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

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物质计量统计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8.委托评价机构的相关材料

9.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一年内);

10.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其他证明材料。

(二)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评价机构的评价内容包括:

1.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

2.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目录要求;

3.企业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4.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

5.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物料衡算过程是否准确;

6.企业一年之内有无发生环境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需要评价的其他情况。

(三)评价机构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向企业出具评价报告,作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评价结果。评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艺技术介绍,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产品质量控制情况,企业自身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种类的综合利用量、企业接收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种类的综合利用量及相关的物料衡算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评价机构应在评价报告完成后的三十日内,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按所在地职责规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五)市级(或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收到的评价报告在其网站上按下列项目予以公布:企业名称、所在区县、评价期(年月日-年月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种类与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名称、评价机构名称。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并监督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对上报的评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按季度对本辖区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备案情况,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产值、减免税额等情况进行整理汇总,自季度终了15日内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综合利用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予以处罚。

(三)其它要求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各市可结合地区实际,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细则。

联系人:牛大群 徐礴文 电话:024-86892792

邮箱:lngxwzyc@163.com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9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辽宁省政策

辽宁省「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 转 810 邮箱:daimuleyiliaoqiyefuhuaqi@lr5.cn

为您推荐

《关于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消费品工业是重要的民生产业,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做深做实结构调整“...

关于辽宁省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加强我省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省总林长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省级林...

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

《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

《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 “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严肃查处评审工作中“打招呼”“走关系”等...

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请托行为禁止清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辽...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未来技术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质...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的转移转化,激发各方主体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关于举办2024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中)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省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

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受理项目公示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838项受理项目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特派行动专项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一号文件工作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

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现征集各类...

关于《基于蜂窝网络的工业无线通信安全测评要求》等4项 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由沈阳华睿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编制《基于蜂窝...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2023年版)

  附件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和复核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了解掌握我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工信产业〔2024〕5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现将《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