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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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5月21日下午,作为第三届江苏发展大会“金陵故乡行”的专场活动,南京创新与人才发展圆桌论坛在秦淮硅巷—悦动新门西举行,邀请多位院士专家和与会嘉宾围绕南京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建言献策。市委书记韩立明出席。
世界上最短的路是回家的路,最熟悉的声音是浓浓的乡音。昨天(5月20日)上午,以“情系江苏共筑梦想”为主题的第三届江苏发展大会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在开幕式上作主旨演讲。他指出,今天的江苏,正意气风发奋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每一个江苏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主角,每一个江苏人的奋斗都是时代主旋律的动人音符,我们要以高质量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首批实践案例》,将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在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数字服务产业生态、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数字服务出口统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择优复制推广,中国(南京)软件谷的《助力企业加快输出“中国数字标准”》入选成为首批6个案例之一。
5月16日至17日,“中国南京首届城市数字化轻应用大赛”决赛在建邺区金鱼嘴基金大厦举行。入围决赛的40个优秀案例通过路演答辩与评审,将评选出20个优胜奖。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及《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中均对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宁科〔2021〕35号),现开展2023年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及《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中均对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22年12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苏建建管〔2022〕259号),也对全省推进智能建造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苏建建管〔2022〕25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充分发挥智能建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