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及学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2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kplx@kw.beijing.gov.cn。
2.联系电话:010—55577988;17718573796
3.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关于对《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