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和2020、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20、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3号)、《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20、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3号)、《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现就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21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企业信用等级良好以上。

(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通知复核企业(名单见附件5),按要求填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详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强化研发设计,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积极动员设计能力突出的制造企业、工业设计服务企业、具备制造系统集成设计能力的研究院申报,为进一步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做好储备。

(二)严格审核。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通知》和《办法》的标准要求,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按时报送。请将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材料,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将汇总表盖章版(可扫描)、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申报书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合成1份文件)报送市经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515室)。

四、申报书编制提示

(一)申报书必须严格响应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和《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条件,应符合每项数据指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成立2年以上,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中高级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工业设计企业成立2年以上,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中高级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或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万元且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需提供成立时间2年以上证明及专项审计报告,需附上信用中国网站上的自查情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二)申报书建议做好总目录和附件目录,关键数据指标应便于评审专家快速查找,建议列出表格清单并在附件中提供材料佐证。

(三)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请勿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申报主体名称。

联 系 人:程道麟

联系电话:85315529    邮箱:1159316@qq.com

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3.申报材料清单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汇总表

5.武汉市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6.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     

武汉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和2020、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武汉市政策

武汉市「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 转 816 邮箱:shitian@lr5.cn

为您推荐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4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为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关于《沈阳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励专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我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辽宁省 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辽工信企业〔2024〕2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关于调整完善全省服务型制造和制造业 单项冠军培育库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锦州锦兴特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

关于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度第四批)进行公告的通知

辽工信企业〔2024〕2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

关于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1160吨/日“一窑三线” 电子级薄玻璃、光伏玻璃背板和汽车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

关于推荐“无废园区”“无废企业”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生态环境局: 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23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行政审批事项 抽查结果公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23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行政审批事项 抽查结果公告

关于《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版)》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版)》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2021年至2022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审计整改的有关情况

上海市2021年至2022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审计整改的有关情况

上海市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征集

上海市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征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