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末,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1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2项,年检1项,其他2项。现公布如下:
一、行政许可
1.第二、三类和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2.第二、三类和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审批
3.第二、三类和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竣工验收
4.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5.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6.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8.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9.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10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11.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12.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13.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14.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15.稀土矿山开发、稀土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
16.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
二、行政处罚
1.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2.违法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3.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处罚
4.违反监控化学品管理的处罚
5.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聘用人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6.从事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行政强制
1.实施无线电管制的行政强制
2.违反无线电管理行为的行政强制
四、行政征收
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征收
五、行政奖励
授予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科学进步奖,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六、行政确认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
七、年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年检
八、其他
1.无线电监测
2.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备案确认(或登记、证明、鉴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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