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解读

《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即将期满。市应急局对《若干规定》进行了评估并牵头开展了修订工作。

一、为何要修订?

《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即将期满。市应急局对《若干规定》进行了评估并牵头开展了修订工作。

  二、修订后能否满足对事故调查处理的需求?

近年来,本市有关部门根据《若干规定》的职责分工和程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密切协作配合,有效推进了事故调查处理的规范化,提升了事故调查处理效能。《若干规定》具有较高的可执行性,并能够满足今后一段时间对事故调查处理的需求。《若干规定》的上位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实施以来尚未修改,其他行业领域法律法规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亦无与《若干规定》相抵触。因此,此次主要根据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名称和职能的调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个别制度内容表述的变化,作简易修改。

  三、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对有关法律名称予以更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对有关部门名称予以更新。

1.将对应市、区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表述为“应急管理部门”。

2.将《若干规定》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七条中“应急管理办公室”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考虑到机构改革将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划入我局,且该条款强调在事故调查阶段,初步判断为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安机关通知有关单位,为事故调查取证提供便利。

  (三)对个别条文表述予以修改。依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将《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对应修改为“事故调查报告全文由市和区政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其余为文字表述方面的修改。

  四、哪些需要重点关注?

  (一)事故调查组何时成立?

事故调查组织部门一般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请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通知相关部门。事故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暂时无法统计的,应当在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二)事故调查组的构成和具体分工是怎么样的?

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由市、区政府或者其授权、委托组织调查的部门负责人担任,可以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调查。必要时,市、区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成员的上级部门或者单位可以根据事故调查需要,参加下级部门或者单位的事故调查。此外,根据事故调查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下设综合、管理、责任追究、技术等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事务的调查工作。工作组的负责人由事故调查组组长指定。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部门和单位及其派出人员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1.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确定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收集事故有关资料;查明事故经过及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人员: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对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确定死亡原因,并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

4.工会及其派出人员: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事故调查报告是如何形成的?

事故调查组各工作组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形成专业报告并签名确认。事故调查组织部门综合各专业报告组织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并签名确认,由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报送同级政府批复。事故调查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在签名时一并说明,并报请同级政府决定。

市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组织调查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四)各区是否需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各区政府可以参照本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上海市政策

上海市 「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 转 820 邮箱:workweixinb54ae0@lr5.cn

为您推荐

关于拟推荐申报“上海慈善奖”项目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申报“上海慈善奖”项目的公示

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参展展品的通知

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参展展品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临港汉邦科技公司“9·14”中效净化箱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临港汉邦科技公司“9·14”中效净化箱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关于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2024年—2026年)》的通知

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关于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2024年—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五届上海“五五购物节”和“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的相关安排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五届上海“五五购物节”和“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的相关安排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长三角一体化五年来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成果及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筹办情况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长三角一体化五年来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成果及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筹办情况

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立以数字经济为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指引》的通知

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立以数字经济为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指引》的通知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商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商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