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创建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关于确定第一批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地区的通知》要求,为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徐汇区结合实际,

徐府发〔2023〕9号

徐汇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西岸集团、枫林集团、城投集团: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创建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徐汇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关于创建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关于确定第一批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地区的通知》要求,为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徐汇区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打造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区,为徐汇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23年,如期完成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在全市居于前列,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区基本建成。

三、任务措施

  (一)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1.加强行政保护行动。以食品、电子产品、服饰、箱包等为重点商品,以大型商场、铁路南站、网络平台等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铁拳”“蓝天”“剑网”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围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展以进口博览局注册商标和特殊标志、进博会参展企业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百日行动。加强对辖区会展中心内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的监管,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商业秘密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聚焦电视、网络和实体出版物市场等重点领域,强化管控,加大力度打击线上线下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

  2.强化司法保护行动。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准确适用知识产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犯罪财产刑的适用及执行,剥夺侵权者再次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能力和条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正确运用法定赔偿,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并对各项长期、多次、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准确界定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范围,精准适用商业秘密案件的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行政、司法等各环节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推进“捕诉研防”一体化办案机制,由“刑民行”组成的跨职能临时检察官办公室办理涉知识产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升区域司法保护水平。(牵头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区知识产权局)

  3.严格规范证据标准行动。深入推进和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证据审查机制,丰富证据获取手段,实现“汇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再升级,加大取证程序保障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互衔接,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移送流程和移送后的处理规则。健全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构建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鉴定人员、专家辅助人员参与诉讼活动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中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牵头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徐汇公证处;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区知识产权局)

  4.实施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依托园区内设立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建立“一站式”商标品牌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上海市商标品牌创新创业(漕河泾)基地、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漕河泾维权援助工作站、漕河泾园区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和检察官工作室、徐汇区劳模创新工作室“于是劳模创新工作室”、徐汇区版权工作站、徐汇区(上海西岸)版权工作服务站的作用,使园区企业“足不出园”享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效益和效能不断提升。(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5.实施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加强对数字经济、区块链、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两个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构建富有徐汇特色和亮点的版权多方保护共治格局。加强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领域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医药等传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打击和整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纳入与平台内经营者签订的相关使用和服务协议,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机制,有效回应权利人在平台上的维权诉求,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履行法定义务。(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6.实施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行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实现知识产权执法互助、监管互动、信息互通、经验互鉴。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突破行政壁垒,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快速高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完善行政部门之间以及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和案件移送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形成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实现整合各方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工作盲区的目标。(牵头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文化旅游局、区城管执法局)

 7.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行动。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保护,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鼓励行业组织、商会建立自律管理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治规则,形成行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需求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服务提供的衔接程序。(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

  8.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行动。根据国家、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将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相关信息,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持续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指导区域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商品管理制度。放大活动宣传效应,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日常监管,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自律管理,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

  9.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技术支撑行动。在涉案线索、信息核查、商品流向追踪和证据固定等方面,创新监管和执法实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通过第三方平台线上监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源,在大数据监测的基础上,筛选出违法线索,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多元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进一步为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查明技术事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区法院;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

  (三)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10.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行动。支持知识产权纠纷的多渠道化解,推进上海市互联网调解委员会(徐汇工作室)、上海先行知识产权法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上海徐汇区智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在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的期限内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6家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引导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维权援助和保护治理。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维权效率。(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

  11.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行动。对徐汇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单位、侵权违法高发点和重点市场,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集中处理平台,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解决。建立知识产权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行为,为区域重点产业及时提供预警服务。(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

  12.实施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行动。充分发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四个中心”落户徐汇的集聚作用,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诉讼、运营等服务机构集聚徐汇,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区知识产权局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的合作,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

  (四)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13.实施国内外企业同等保护行动。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依托漕河泾开发区、西岸数字谷等涉外园区,搭建企业与政府沟通桥梁,针对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推进徐汇区“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系统,畅通政府与企业、银行与企业的交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14.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行动。充分发挥落户徐汇的上海商标海外维权办公室的最大效应,加强对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指导,促进企业增强商标海外注册意识。为区域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提供信息、法律支持和指导,提高企业海外维权保护能力。鼓励辖区内各类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消除企业后顾之忧。(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府办(外办))

  15.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行动。深化徐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交流合作,积极申办承办国际知识产权高端研讨会和培训班,聚焦PCT专利、马德里商标和海牙外观设计三大体系特点以及运用现状、申请实践等业务开展合作交流和培训,在徐汇区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以漕河泾开发区、西岸智慧谷等涉外园区为平台,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畅通对外合作交流渠道,拓展交流覆盖面,提升企业参与率,加大国际交流力度,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委)

 四、进度安排

  (一)起草实施方案(2023年1-3月)。在前期充分征求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调研基础上,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编制本实施方案。

(二)推进方案实施(2023年4-9月)。确认方案推进实施,建立推进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报送进展情况,接受上级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全面总结自查(2023年10-11月)。根据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梳理工作举措和成效,及时查漏补缺、固强补弱。

(四)开展绩效评估(2023年12月-2024年2月)。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体系,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通过上升为机制、制度予以固化,巩固扩大建设效应。

(五)迎接评审验收(2024年3-4月)。各相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推进。建设职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徐汇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通过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横向交流与联动,制定重点目标、重要政策和措施,形成重大问题专家咨询、部门会商、集体决策机制,共同推进与完成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完善政策体系。以打造知识产权效能提升、管理高效、保护严格、生态良好、链条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目标,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结合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部门相关产业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支持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支持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和司法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园区、教育机构、学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构建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专业人才的选聘、管理和激励制度,激发人才活力和潜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纠纷调解和案件代理中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段加强集中宣传,各成员单位可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定期公开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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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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