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发展,鼓励大众创新创业,营造我省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15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认定和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认定的,需符合《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且尚未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

2.申报考核。已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须参加年度考核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认定的,需提供《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海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或《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年度考核。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考核的(材料内容和数据截至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由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进行初审后,由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提交科技厅

3.本年度申报实行在线申报和推荐。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需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填报和推荐。

4.申报流程。

(1)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单位,需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 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报。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下载页面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和推荐流程。

(1)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初审和推荐意见。

(2)符合条件的,在线上传相关决策文件并向省科技厅推荐。

业务咨询电话:0898-65333525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98-65389015

三、申报方式

1.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认定的,由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推荐。

2.年度考核。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考核的,由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进行初审后,由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提交科技厅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止时间为202385逾期不予受理。

2.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须于8月8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提交省科技厅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通过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奖励。

2.参加年度考核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重点考核今年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组织参加科创杯大赛数量、中小型科技企业入库数等,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海口市海府路89号):冯桂珍65333525

附件:1.《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2.《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实施细则》

3.《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4.《海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5.《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书》

6.《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申请书》

7.《海南省众创空间考核申请书》

8.《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考核申请书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713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冯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