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X2024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20号)、《关于2024XG06-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3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位于翔安区13-08内厝片区民安大道与新垵西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编号:X2024G02-G)、翔安区13-07A马巷南片区翔安北路与西霞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4XG06-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