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按照自评要求,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形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按照自评要求,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形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强化公众参与,现对《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媒介: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

二、公示内容: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三、公示日期:2022年9月23日—9月29日

四、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23116798,传真:23117205

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dds@shec.edu.cn

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3405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国办发〔2017〕49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22〕4号)要求,我市对照评价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以来主要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2021年以来,上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十四五”规划各项建设全面启动,主要成效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率先启动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优化完善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制度。实施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按照中央部署,组织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化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立全国首个高校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召开上海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强就加强高校党建作出全面部署。优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联系高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高校马院马学科建设,配齐高校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落实高校辅导员配备选聘政策,辅导员队伍总体师生比达到1:175。完善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体系,将党建带团建机制纳入对高校的巡查监督内容。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新成绩,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金山、黄浦、杨浦、宝山获评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教材建设改革有力推进,成立市教材委员会,首届全国教材建设表彰会上,获高等教育类优秀教材特等奖1项、一等奖10项,基础教育类优秀教材一等奖5项,各类教材获奖数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开展大中小学教材专项排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成效显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16个表演类节目和4个工作坊入围现场展演,展演率和获奖率均居全国第一;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上海代表团所获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均列全国第一,并获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全市青少年近视率较2020年下降1.2个百分点。建立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在初中全学段和小学、高中重点年级全面推行,由导师“一对一”关心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优化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名列前茅。高质量完成首次一年两次征兵,上海兵源中大学生占比全国第一。

(三)全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4.15%。出台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19个教育专项规划,启动实施重大规划项目。加快一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高校新当选两院院士8人,全年引进高校学科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成员和优秀青年人才1655人。汪品先老师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楷模”、吴蓉瑾老师获评全国“时代楷模”。完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完善教师职称晋升制度,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提升义务教师工资待遇,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四)平稳落实重大改革任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部市签署新一轮面向2025年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印发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获教育部批准建设全国唯一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全国首个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率先以省级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上海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逐项推进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推动作业设计与实施更加高效,100%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作业管理和公示制度,全面落实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各项举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占96.6%;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由3093家压减至265家,压减率达91.4%,落实了中央要求的“大大压减”目标。促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把政府购买学位作为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的主要路径,形成三类义务教育学校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平稳落实首次中考招生新政策,优化中招录取方式,推行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对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形成牵引作用。

(五)供给高品质教育资源。强化托幼资源布局,2021年新增65个普惠性托育点,基本实现“一街镇一普惠”;落实公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建设“五同步”,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占比近90%,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占比超过10%。出台全国首份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0%。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出台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五项标准”,夯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件保障。对接服务五个新城建设,完成新城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新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增加。全市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85%以上的学校和学生,推动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57个,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校流动,加大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向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校的流动力度。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努力把128所强校工程实验校都办成“家门口的好初中”。供给优质泛在学习资源,启动职工继续教育“双元制”模式试点,发展高质量老年教育,开通全国首个中老年专属频道“金色学堂”,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国际交流,获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学习型城市奖。

(六)提升创新策源和服务能级。高校“双一流”建设成果明显,15所高校、64个学科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单;新增2所博士学位授予高校、1所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新增22个博士点、55个硕士点。2021年国家“科技三大奖”,上海高校获奖数占全国高校的11.5%、占上海全市的76%。出台实施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给予所有高校和学科梯队支持,重点建设29个市级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和42个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高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和经费数均占全市总数近90%。推动高校承担44项2021年上海科创中心重点建设任务,将大学科技园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予以支持。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开办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成立第一所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依托96个上海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开展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发产业工人培训课程。出台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5个职教集团被遴选为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3个学院获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

(七)加强学校规范安全办学管理。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245万名大中小学生在线教学,打造学段全覆盖的“空中课堂”,平稳做好高三、高二和初三学生返校复学,周密组织各类教育考试和招录。强化政策统筹、资源调配、物资保障,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落实大学生离校返乡,守住了校园健康,稳住了育人阵地,确保了教育系统总体稳定。深化学生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实施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行动计划。健全校园应急处置制度,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完善教育收费管理、举报和查处制度,开展年度检查。制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93所职业学校学生暑期实习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高校智慧安防建设和校园技防建设物联网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标国家和城市发展新需求,对照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上海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教育公共服务供给面临较大压力。“十四五”期间,上海教育面临数量增加与质量提升双重任务。未来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在校生规模峰值预计将超过220万人,随着户籍育龄人口大幅增加,小学保持高位运行,初中持续增长,高中阶段将面临较大压力。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预计从2020年的54.4%增长至2025年的60%,届时上海高考生源数预计将达到10万人。同时,各级各类教育全面进入到内涵发展的新阶段,相应的硬件和软件资源保障数量和质量迫切需要进一步升级,如学校体育场地、师资等方面存在一定缺口,学生体育赛事、艺术展演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是适应城市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规模结构质量尚待进一步完善。办学规模方面,2020年我市高考生源数7.4万人,“十四五”期间将逐年攀升至10万人。在外地高校招收上海生源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保持现有本科和专科录取率就需要扩大我市高校招生规模。院校布局方面,高职弱、应用型本科缺的问题依然突出。现有高职院校主要由民办高校唱主角,公办高职院校较少。受办学体制和成本效益影响,民办高职院校偏好设置资源投入较少的短平快、文商科专业,对行业企业紧缺、需要长周期实训、资源投入较大的专业设置明显不足,迫切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壮大公办高职院校规模,支持民办高职院校建设。专业设置方面,人才培养结构性短缺问题尚待破解,特别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发展产业人才培养还不能满足需求,学科专业布局尚需优化。

三是契合“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尚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年来,尽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促进更高水平校际和区域均衡任重道远,家长和社会教育焦虑普遍存在;应试教育没有根本扭转,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超前教”形成的“剧场效应”仍在显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没有根治,学生学习负担总体偏重,群众教育获得感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是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教育治理机制和发展模式尚待进一步优化。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教育经费投入面临较大压力,但增量教育资源的刚需不会减,城市对提升教育服务力和贡献度的要求不会降,迫切需要在加大财政教育经费增量投入的同时,以“放管服”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举办教育。此外,教材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健全,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不少难题需要进一步破解,“五唯”的思维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校内部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党的二十大将于10月16日胜利召开。上海教育工作将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深入落实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高质量发展,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规范有序、优质均衡、改革创新、特色多样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努力“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对标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部署。全面实施新一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市级—区级—学校”分层分类推进机制,逐条逐项抓好任务落实;聚焦重点,着力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措施落地落细;推进浦东新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建设,加快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推进落实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做好19个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推进五个新城教育资源布局规划,指导相关区落实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分类启动实施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区、试点校建设计划,以点带面促进教育评价改革政策落地,建立违反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行为的定期通报和整改机制。深入落实上海市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启动第四轮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和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分类评价工作机制,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责任督学主题性督导和专项督导,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办法。

(二)优化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启动“大思政课”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程建设,遴选培育思政课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实施“中国系列”品牌课程建设计划,实施“大思政课”建设行动,启动新一轮上海行为规范示范校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和“润心工程”项目建设;出台并推进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组织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强化校外教育,提升研学实践育人实效;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场所)建设,健全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制度,深化高校劳动教育试点项目。创建学生体育素养试点区,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完善学生艺术展演机制,推进试点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提升学校体育、艺术“一条龙”项目实效。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改善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建立全覆盖、全链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鼓励试点家长陪餐制度,探索学生营养餐建设新模式;逐步建立中小学生午休制度,拓展午休空间;打造“三纵三横”的青少年科创赛事体系;健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标准体系,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评选。聚焦“双碳”目标,发布《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绿色学校、生态文明示范学校的创建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持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度。加快落实教育基本建设,实施市属公办高校基本建设补短板专项工程,推进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和学校改扩建项目落地,加快完成相关学校校区资源整合和资产划转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教育单位不动产权确权补证工作。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推进幼儿园新开、增开托班,探索开展社区托育点“宝宝屋”建设;落实公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完善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持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动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开展首轮示范性学区集团评审,以新优质学校认证为突破口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以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绩效评估、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中期评估为助手促进内涵提升,推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培育机制,积极筹建“未来科创学校”,在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开设“小语种+科创”特色项目,在上海市实验学校实施基础理科“攀登计划”等,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人才早期培养模式。加强特色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做精做优中职教育,做大做强高职教育,支持多方主体举办新型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引导高校加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高校举办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启动新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深化国际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老年大学倍增计划。

(四)进一步督促各类教育规范办学。推动教育地方立法,推进《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正式立法等工作,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工作。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高质量校本作业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改进课堂育人方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成效,强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加强培训机构风险防范,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审批工作;把“双减”工作要求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内容,开展“双减”落实情况专项督政。充分发挥市课程教材建设委员会等专业机构的教材审核、选用、评价职能,完善各级各类教材审核管理制度,压实教材审核主体责任,开展大中小学教材管理监督检查。健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和监管举措,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加强对民办高校办学质量评价,引导民办高校内涵发展。

(五)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社会服务能级。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引导新进“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加快特色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高峰学科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计划,激发上海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提升上海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创新策源能力。加强学科专业与产业行业对接,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结构,推进中高、中本、高本贯通培养,培养紧缺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聚焦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发展战略、创新策源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深化基础学科和急需紧缺学科领域人才培养。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国家、上海市战略任务为牵引,充分整合高校优势科研力量,推动高校有组织科研;深度参与在沪国家实验室建设,积极应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工作,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能力建设,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现代产业学院、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等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推动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

(六)完善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全力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加大对高校“双一流”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校园基本建设、大型维修项目、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争取更多财政增量资金支持;动态调整市属公办高校财政生均定额标准,研究调整上海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深化教师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深化实施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流动;深化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完善适应上海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深化长三角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进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相关工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服务能级,鼓励支持创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提升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建设世界优秀青年向往的全球留学及文化体验目的地;加强教育领域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加大平安校园建设力度,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完善本土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校园常驻核酸检测队伍,推动学校完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启动教育系统平安学校建设,持续深化上海市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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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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