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5月13日
- 星期一
为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宁科〔2021〕35号),现开展2023年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月10日至5月1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卫东率西宁市党政代表团赴南京考察,实地学习“强富美高”新南京新实践的先进理念和创新经验,推动两市对口协作向着更加务实更高质量迈进,携手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谱写“双宁”合作新篇章。
5月10日,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工商联、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联合主办,西宁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办的中国光伏产业生态创新大会在常州开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卫东应邀出席大会并致辞。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区域科创中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在“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中的引领作用,做好2023年度南昌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现将《2023年宁波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水平,集聚和培养高水平战略研究人才,推动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基地+人才”的一体化布局,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及《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中均对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22年12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苏建建管〔2022〕259号),也对全省推进智能建造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苏建建管〔2022〕25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充分发挥智能建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交易活动,打造万亿级科技大市场,依照《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组织兑现相关技术交易奖励政策。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落实《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2026年)》《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关于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的政策意见,经研究,现公开征集投早投小投科技创投机构,并对符合政策意见的创投机构给予奖励。现将申
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142号)
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申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根据《科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要求,高效推进我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与我市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创新活力,经前期谋划筹备,拟于2023年5月24日在第八届中国机器人峰会期间,举办主题为“实施院企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宁波市科技成果对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