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4月26日
- 星期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
在今天(11月11日)上午举行的2022上海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周新闻发布会上,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吴金城介绍了2022上海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周的有关情况
现将《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文件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加强本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我委研究修订了《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组织举办2023年上海市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2019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30号)和《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同时废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组织举办2023年上海市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港新片区2022年 第二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本目录所称的“新优药械”产品,指的是创新性强、技术国内外领先、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且安全性与质量控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经信产〔2022〕653号、674号、沪交科〔2022〕687号、沪绿容〔2022〕214号、215号、沪气函〔2022〕17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2022上海城市推介大会上获悉,为发展更高能级总部经济,继续保持上海总部经济的先发优势,上海市政府近日修订并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沪民残福〔2022〕5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华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儿工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分管领导担任。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高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效率和效应,制订本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等精神,按照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市教委申请开展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沪评组〔2022〕16号)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奉贤区实施拍卖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