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山镇202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山镇202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城乡环境 综合整治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城乡环境服务保障的工作要…

 

 

会山镇202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城乡环境

综合整治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城乡环境服务保障的工作要求,根据《琼海市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工作方案》《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城乡环境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治理乡村“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设、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空调乱挂、违法乱建”等八乱行为,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顺利召开。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改善环境、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注重长效”的要求,继续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切实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我镇镇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 工作目标

为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三月三”黎族苗族传统文化节等重要活动,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四治”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目标,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迎接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召开。

  • 工作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镇卫生健康部门、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琼海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持续组织开展“爱国、爱海南、爱家乡、爱家庭”爱国卫生健康大行动,落实新阶段的疫情防控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方式方法,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利用每周五下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部门:镇卫生健康岗、镇卫生院、镇环境卫生岗、各村(居)委会)

(二)治理乡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

1.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镇环境卫生部门落实监督主管责任,督促龙马公司、玉禾田公司等对镇墟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和洒水降尘的频次,每日两至三次,彻底清除道路两侧、村(居)民小组、农贸市场、施工工地、水域、高速公路服务区、镇村结合部等部位的生活垃圾、渣土、废弃物,规范建设垃圾收集屋(亭),推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形成闭环。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各村(居)委会,龙马公司、玉禾田公司、万洋高速琼海管理站)

2.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对全镇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的整治,公共厕所应设施完好、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达到不湿、不臭、不挤的要求。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龙马公司)

(三)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垃圾清理大行动,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成果。各村(居)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清理村庄居民房前屋后垃圾,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清理村边、路边、水边、山边生活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村”问题,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各村(居)委会)

2.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各村(居)实施与农户签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责任书,把责任压实到各村(居)委会和农户。建立管理和问责机制,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执法中队开展秸秆、垃圾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田野农业生产垃圾治理。清理农田农业生产用膜、农药瓶、餐盒、包装泡沫箱等。

(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生态环境岗、各村(居)委会)

3.加强农村垃圾收运。镇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协调玉禾田公司加强生活垃圾日常清运工作,优化清运方案,合理调配运力,加强垃圾清运频次,保证全镇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玉禾田公司)

4.开展裸露土地种草绿化行动,对辖区交通主次干道两边、农村环村路两侧等实施种草绿化,有条件的村(居)可对入户路实施道路硬板化,不断提升乡村净化、绿化、彩化、亮化、美化水平,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优美文明的乡村人居环境。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四)规范户外广告

1.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交通要道的广告牌进行排查,拆除高速公路沿线、乡村交通要道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高杆广告牌。拆除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及指示牌,清除乱吊乱挂及存在视觉污染的悬挂物。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万洋高速琼海管理站)

2.专项整治“小广告”。对各类乱涂画、乱张贴的“户外小广告”予以清洗、清除或覆盖。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张贴“小广告”的单位或者个人。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

(五)整顿交通环境

1.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拆除镇墟、场部主次干道两侧违法搭建的亭棚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整治出店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保证道路畅通。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报废车、拼装车、套牌车、无牌无证车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车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执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摩托车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致乱的交通违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牵头部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2.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路边停车泊位。同时,严查严处乱停车等违法现象,确保道路通行顺畅。加快停车场建设,强化停车场管理,保持停车场干净整洁。

(牵头部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六)强化工地管理

1.对所有施工工地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围挡必须覆盖文明施工标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外脚手架与安全网要坚固、整齐,安全网无破损。全面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意识,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各项措施。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项目建设岗)

2.加强工程车辆的保洁。从建设施工现场出来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上路,避免车辆将施工现场的泥土、灰尘带出来污染路面,运输土石方、原材料、构配件的工程车上路前必须将所运输材料覆盖好,避免散落路面造成污染。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项目建设岗、镇环境卫生岗)

3.拆迁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拆迁工地周边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拆迁完毕后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围挡。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项目建设岗)

(七)净化农贸市场

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督促东平居农贸市场和东太居农贸市场的管理单位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的环境管理,设置垃圾容器、公厕和其他环卫设施,专人进行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保持环境清洁。对经批准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要强化管理,保障整洁、畅通。应保持市场通风采光,干湿货物分区,地面无明显积水和垃圾,货物码放整齐,无苍蝇。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部门:镇环境卫生岗、各村(居)委会)

(八)整治建筑立面。

1.对镇墟街边两侧的建筑开展立面改造,对镇墟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粉刷、清洗和保洁。对外观破损陈旧的进行维修、刷新。对违法、违章、临时搭建设施一律依法拆除。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项目建设岗、镇环境卫生岗)

2.对外露线路做内置处理,各类架空线缆要入地,各种附墙线缆不能入地的要隐蔽设置;对悬挂的空调机等要进行艺术化遮挡处理,及时清洗、油饰,美化城市空间。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项目建设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环境卫生岗)

(九)优化重点场所的环境及景观质量

加强对美丽乡村、宾馆和民宿的环境卫生整治,对公厕开展检查和维护,规范美丽乡村、公厕外语标识标牌,加强对可视范围内水体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无明显垃圾。

(牵头部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责任部门:镇宣传岗、镇环境卫生岗)

(十)加强农村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不达标水体治理,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运行管理,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不断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减少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项目建设岗、各村(居)委会)

(十一)加强控违打违工作

要重点加强对全镇范围内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监控和打击,坚决遏制新增违建。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资规所、各村(居)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会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领导班子、各村(居)书记组成,各村(居)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利用每周五下午的爱国卫生运动日组织各村(就)党员、群众等开展垃圾清理大行动。服从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二)发动群众参与。各村(居)要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洁净工程和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大宣传,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治理“八乱”和农村垃圾清理大行动的最新进展,营造共建共管氛围,共创美好乡村环境。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指导、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查和工作情况交流,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对表现突出的村(居)委会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得力的村(居)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进行问责处理。

(四)定期总结,及时汇报。在整治期间,各村(居)要及时做好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工作,并从3月6日开始,按每周一报的频率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工作小结,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山镇202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博鳌医疗先行区政策

博鳌医疗先行区政策频道,专属于博鳌医疗先行区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文华奖章程》的通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文华奖章程》的通知 辽文旅发〔2023〕25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省公共文化服...

关于确定2023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公示

经自愿申报、属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查推荐、专家现地检查,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确定辽宁省图书馆等30家单位为2023...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3年第五批)

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注销以下3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注销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3年第五批)

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注销以下3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关于2023年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2023年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至5月28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广播影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上海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6月10日是我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推荐申报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增强市场预期,促进旅行社高质量发展。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

2021-2022年度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优秀团干部”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局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及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沪文旅团[2023]7号),经过相关推荐及评选程序,并经局党组会审定

关于2023年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办法(试行)》(人劳字〔2006〕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市2023年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三亚市“无废旅游景区”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三亚市作为全国首批“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深入打造绿色生活及消费方式,构建生态文明的旅...

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旅游景区”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我市景区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相...

《三亚市旅行社运营经费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旅行社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增长,依据《三亚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三...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旅行社运营经费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旅行社协会,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相关规定,切实减轻旅行社负担,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

三亚市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实施细则解读要点

2022年12月8日,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印发《三亚市酒店入住率阶段性奖励实施细则》(三旅文规〔2022〕1号)。...
返回顶部